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为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针对当前自然人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存在的流程繁琐、耗时较长等问题,省税务局创新自建了全国首家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平台,进入了“线上申请+自助缴税+自助出票+自动推送”的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全程自助新模式。自然人只需要首次登陆办理实名信息采集,就可以通过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网页端、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广东税务APP等多渠道申请。
需要注意的是,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自然人方可通过网上代开电子普票:1.购货方属于本省管辖;2.自然人当前(本月或上月有申报记录)个税或社保之一在本省购买。网上代开功能暂不支持的项目包括:减免税项目(不包括未达起征点)、不动产销售及出租、有形动产租赁及其他暂未开放网上代开项目。
接下来,为大家简要介绍自然人网上代开电子发票的操作流程。
一、纳税人PC端操作指引
进入电子税务局网站(https://www.etax-gd.gov.cn/),通过实名账户和密码登录,选择“个人办税”。
我要办税事项办理选择【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代开】功能点击“新增”,出现“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新增须知”,点击“我已阅读并同意”填写申请单内容提交代开申请单缴纳税款开具发票发票查验
注意事项:
1.所有*为必填项,“详细”可补充其他选填内容。
2.请区分清楚“购方”与“销方”信息对应填写。
3.“行业”、“单位”、“开票明细”等项目能通过搜索关键字选择后填写。
4.个性化商品名称可填写在“规格型号” 或“备注”项内。
5.电子普通发票及完税证明均可自行下载或打印使用。
6.勾选“发票是否推送付款方”为“是”,如付款方为广东省电子税务局企业或个人用户,电子发票会推送至付款方,付款方可登录电子税务局查看、下载发票。
7.如果销售额按日不达500元起征点的,“减免税类型”选择“按次未达起征点”。
二、纳税人移动端操作指引
关注“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
微办税增值税和发票等业务输入电子税务局注册的手机号码登录个人进入事项办理代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点击“我已阅读并同意”进入填写申报单提交缴税发票开具开具完税证明
【注:填报表单的注意事项详见PC端操作指引】
三、广东税务APP操作指引
自然人实名认证后登录“广东税务APP”,系统弹出身份选择页面,点击“个人进入”。
办税个人业务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代开阅读条款进入填写申报单提交缴税发票开具开具完税证明
【注:填报表单的注意事项详见PC端操作指引】
网上代开增值税发票的新模式大大降低了纳税人的时间成本,真正实现代开发票“零跑动”办理,下阶段,大良税务分局将继续推进便民办税措施,确保为纳税人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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