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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14日上午,市卫健委举办了“全市卫健系统信息网络安全培训班”。宿迁市公安局网安支队主要负责人以《新形势下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为主题,结合典型案例,分析了当前网络安全形势,介绍了网警部门依法查处网络谣言维护风清气正的网络言论秩序、打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网络诈骗、网络水军、买卖公民信息等11方面涉网犯罪活动、监督管理我市网络和信息系统安全等工作情况,并就如何开展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做好新形势下我市网络安全工作进行了详细讲解。
重点在下面:
什么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
等级保护是我国信息安全保障的基本制度,其全称为“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是指对网络和信息系统按照重要性等级分级别保护的一种制度。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等级根据信息系统在国家安全、经济建设、社会生活中的重要程度,遭到破坏后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公共利益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危害程度等因素确定,共分为五级,从第一级到第五级逐级增高。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怎么做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三十一条国家对公共通信和信息服务、能源、交通、水利、金融、公共服务、电子政务等重要行业和领域,以及其他一旦遭到破坏、丧失功能或者数据泄露,可能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国计民生、公共利益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在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基础上,实行重点保护。
2019年5月13日,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2.0标准新增云计算、物联网、工业控制、大数据和移动互联等五大领域。
为什么要开展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
当前,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生活深度融合,虚拟空间和现实社会重叠交织,网络安全已成为事关国家安全的重大问题和世界各国面临的共同挑战,任何一个国家都不可能“独善其身”。
2017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正式施行,作为网络领域的第一部法律,也是网络安全的基本法,明确规定了“国家实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将公安机关开展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上升为法律。总而言之,不开展等级保护等于违法!
未开展网络等级保护工作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网络运营者应当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要求,履行安全保护义务,保障网络免受干扰、破坏或者未经授权的访问,防止网络数据泄露或者被窃取、篡改。
对不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的,公安机关将依据《网络安全法》进行查处。拒不改正或者导致危害网络安全等后果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宿迁网警呼吁: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务必重视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提高信息系统的安全防护能力,降低系统被攻击、窃密的风险。
公安机关将依据《网络安全法》持续深入开展网络安全执法检查,严格依法查处未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未进行网络实名认证、入侵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网络安全。
来源:宿迁网警编辑:栗子审核: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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