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发改委网站26日消息,近日,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水利部办公厅联合印发《公共机构节水管理规范》(简称《规范》),对公共机构节水管理的运行管理和绩效评价提出具体要求。
《规范》分5部分内容,明确了公共机构、用水管理、用水管理绩效等术语和定义,要求公共机构安排专人负责用水节水管理工作,并从规划设计、取水和定额、维护和保养、计量、统计和分析、水质和水处理、用水系统、绩效评价等8个方面对公共机构节水的运行管理作出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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