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5年2月24日,史蒂夫·乔布斯出生在美国旧金山。刚刚出世就被父母遗弃了。幸运的是,保罗·乔布斯和克拉拉·乔布斯收养了他。生活在美国“硅谷“附近,邻居都是惠普公司的职员。在这些人的影响下,乔布斯从小迷恋电子学。
1976年4月1日,乔布斯、沃兹及乔布斯的朋友龙·韦恩签署了一份合同,决定成立一家电脑公司。随后,21岁的乔布斯与26岁的斯蒂夫·沃兹尼亚克在自家的车房里成立了苹果公司。公司的名称由乔布斯定为苹果。而他们的自制电脑则被追认为“苹果Ⅰ号“电脑了。
苹果公司成立初期,“苹果“机的生意清淡。1976年7月,一个偶然的机遇给“苹果“公司带来了转机。零售商保罗·特雷尔来到了乔布斯的车库,当看完乔布斯演示完电脑后,决定订购50台整机,这是做成的第一笔生意。
乔布斯深知美学的重要性。1998年,乔布斯意识到苹果产品看上去已经过时,乔布斯召开了苹果的一个会议,并提出了这样的问题——苹果产品的问题就是出在没有美学因素。
1997年苹果推出iMac,创新的外壳颜色透明设计使得产品大卖,并让苹果度过财政危机。
乔布斯是改变世界的天才,他凭敏锐的触觉和过人的智慧,勇于变革,不断创新,引领全球资讯科技和电子产品的潮流,把电脑和电子产品不断变得简约化、平民化,让曾经是昂贵稀罕的电子产品变为现代人生活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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