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我市物联网产业发展
近日
市经济信息委发布了
《关于公开征集2020年第一批物联网
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
此次征集
有哪些项目方向?
申请要求是什么?
经信君带你一同去了解
项目方向和试点示范要求
1
物联网
技术研发和产业化
物联网信息感知、数据传输、处理及应用等各领域的产品研发,包括各类传感器件、终端等。
试点示范要求
■申报主体需为物联网企业,可以联合科研院所、工业企业联合申报。联合申报需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单位不超过5个。
■项目聚焦传感器、无线模组、物联网终端等物联网关键领域产品。
■项目投资不少于300万元。
2
物联网
应用示范
物联网技术在工业、农业、交通、医疗、建筑、安防、物流、电力、节能环保等领域的应用示范。
试点示范要求
■申报主体应为项目建设单位,需联合物联网企业并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单位最多5个。
■在工业、农业、交通、医疗、建筑、安防、物流、电力、节能环保等领域的应用,在提高效率、降低成本、节能减排等方面具有明显效果。
■项目投资不少于300万元。
3
物联网
支撑平台建设
提供展示体验,软硬件、系统解决方案测试验证,产业统计分析等服务的物联网公共服务平台和物联网运营平台。
试点示范要求
■平台需具备统计分析、信息管理、故障监控和定位、终端升级等功能。
■平台能够为物联网运营企业提供运营服务支撑、终端管理的综合管理支持。
■项目投资不少于300万元。
申报要求
●项目建设主体
重庆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及企业。
●项目建设地点
重庆市行政区域内。
●项目建设周期
项目建设周期一般不超过30个月,起止时间范围为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
●项目投资
项目投资包括软件、硬件、网络、系统集成、研发投入等费用,研发投入以符合财税规定的研发支出辅助账为准。
小贴士
已入选渝经信智能〔2018〕1号文件的试点示范项目不再重复申报。已获得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再重复申报。
项目征集程序及结果应用
经自愿申报,区县经济信息委或开发区产业主管部门初审推荐,市经济信息委组织专家评审,网上公示公布等程序,纳入2020年物联网试点示范项目库。
2020年工业和信息化专项中物联网相关专项将实行先入库、后支持的方式,对入库项目进行持续跟进、专家评分评级,按照资金预算择优予以资金支持。
小贴士
2018年、2019年重庆市物联网十大应用案例按要求填报后直接入库。
申报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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