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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有争议?留意争议解决规则的公示信息

电子商务有争议没少碰到吧?小编就试过在某二手交易平台上,被买家投诉二手包包新旧程度与描述不符,被交易平台判定退货。小编一头雾水,万一是对方涂污了货品呢?那如何保障卖方的利益呢?于是小编才想起需要去了解一下平台的争议解决规则,翻翻才知道,原来平台有言在先,遇何种情况会倾向保护买家。

所以,小编深感在电子交易之前,有必要去了解电子商务平台的争议解决规则,但通常您不会很直观的发现它藏在哪里。

但是,在2020年2月12日,商务部就《电子商务信息公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其中第二十五条 【争议解决规则】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建立争议在线解决制度的,在从事经营活动期间内应当在专门区域持续公示争议解决规则。

这里就明确了:如果电子商务平台设置了在线争议解决机制的,需要公示;并且是在专门区域内;公示应该是持续的,规则的修改,应当在公示期间作出简要说明,并提示修改的内容。

电子商务已经是重要的经济活动形式,交易过程中产生纠纷在所难免,设置电子商务争议在线解决机制,是推进电子商务有序发展的重要举措。让交易双发都明确争议如何解决,平台方不再藏着掖着,让规则公开透明,可以从源头减少争议的发生。

《电子商务信息公示管理办法》目前只是在征求意见阶段,它规范了电子商务应当公示何种信息或信息的链接标识,例如(一)营业执照信息;(二)与其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信息;(三)属于依照电子商务法第十条规定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情形,这三者属于法定公示内容,电子商务经营者必须在首页显著位置公示出来。

其它被要求公示的信息,如平台服务协议、交易规则、信用评价体系等,信息本身或链接标识,必须能被方便浏览和下载。该办法一旦通过,将可以进一步电子交易双方的知情权,促进公平竞争。

回到争议解决机制,除了电子商务经营者设定争议解决规则之外,也可以引入第三方电子商务在线争议解决平台,通过数据存证、交易确认、法律保障、信用评价等,解决电子交易纠纷。所以无论您是买家还是卖家,都需要了解清楚电子商务交易提供方,使用何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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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原文链接https://kuaibao.qq.com/s/20200221A0MTVE00?refer=cp_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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