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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电商企业注意啦!有一份奖励待领取

好消息

2019年度电子商务税收

奖励政策申报工作开始啦~

即日起开始报名

至2020年3月20日前结束

符合条件的赶紧申报

具体有哪些要求

一起看看吧!

一、申报条款

《关于促进商贸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第33条“鼓励电商企业、园区为本地财政做贡献。对电子商务企业实现税收超50万元起的五年内,按地方财政贡献前三年100%、后两年50%的比例予以奖励(后四年税收额须连续增长)。”

二、扶持对象、政策释义、申报材料

(一)扶持对象

财务独立核算、申报年度主税种税收超50万元的电子商务销售企业、电子商务服务企业。

(二)政策释义

1.税收超50万元指企业申报年度主税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纳税额超50万元。

2.地方财政综合贡献指纳税额的地方留存部分,具体计算方式由财政部门提供。

3.年纳税额依据申报年度实际入库金额计算。

(三)申报材料

1.专项资金补助(奖励)申请表(电子商务类);

2.近两年完税凭证。

  • 发表于:
  • 原文链接https://kuaibao.qq.com/s/20200312A0LXDH00?refer=cp_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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