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日报新媒体综合报道:近日,山西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对第七批申报的省内新闻单位或新闻宣传部门主管单位进行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此次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的单位共3家,分别是:大同广播电视台、朔州广播电视台、临汾日报社。
2017年6月1日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令第1号)实施。根据《规定》要求,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论坛、博客、微博客、公众账号、即时通信工具、网络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众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应当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
截至2020年3月27日,经山西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许可的属地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共计37家,具体服务形式包括:互联网站38个,应用程序26个,论坛1个,公众账号140个,共计205个服务项。
一、获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的互联网站名单(共38个)
二、获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的应用程序名单(共26个)
三、获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的论坛名单(共1个)
四、获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的公众账号名单(共140个)
山西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2020年3月27日
编辑:王嘉媛
校对:赵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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