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民政厅发布关于开展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民政厅用3年时间,分批支持试点地区探索多种形式的“互联网+”养老服务模式和智能养老技术应用。
利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智能硬件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产品,建设集成各类智慧养老应用的网络平台,拓展信息技术在养老领域的应用。
具体试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主要任务:
1,精准对接居家和社会养老服务需求与供给,建立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信息平台,为老年人提供“点菜式”就近便捷养老服务;
2,探索建设"智慧养老院",推广物联网和远程智能安防监控技术,实现 24小时安全自动值守
3,建设统一规范、互联互通的养老服务平台和共享系统,开展养老大数据的深度挖掘与应用。,
同时,河南省财政厅对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建设试点给予奖补资金支持,首批试点为期1年,按照平均每个试点不超过300万元的标准,结合当地实际需要,安排奖补金额。其中,用于购买智能硬件的比例不得超过省级奖补额的20%,严禁用于弥补运营成本、低于市场价格为个人或家庭提供智能硬件或适老化改造、资助企业开展智慧养老技术研发和应用及提供养老服务。
此外,试点名单采取竞争性评审的方式确定,可按照《2020年城市社区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建设试点申报指南》(详见河南省财政厅网站)的具体要求自愿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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