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饿了么在疫情期间及复产复工阶段强迫商户“二选一”,否则就抽佣27%或直接强制下线店铺的新闻在网上掀起轩然大波。不仅引起网友的广泛关注,包括人民日报、新华社在内的多家权威媒体也发文批评了饿了么的做法。
根据《财经》E法的报道称,有浙江温州的的餐饮商家向记者反映,饿了么人员要求他们必须签署“独家”协议,否则就将抽佣27%,而这个数字对绝大多数商家来说都是一场噩梦。
不仅如此,3月20日,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发布了12起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典型案例,其中一个案例便是安徽省天长市饿了么外卖服务站被指强迫商家“二选一”。案例中,自2018年上半年始,饿了么通过降低服务费、降低配送费等条件,要求商家只能选择饿了么一个平台进行网络销售。对个别不配合的商家,饿了么在无充分事实认定的情况下,以商家不符合食品安全管理规定为由,擅自将商家强制下线。这件事最终也对饿了么非法逼迫商家“站队”的行为进行了10万元惩罚。
然而没过多久,饿了么“二选一”的事件再次被忍无可忍的商家爆料出来,4月24日温州的一位餐饮商家向《财经》E法表示,饿了么人员曾到店里要求签署独家协议,因为没同意导致店铺被下架了,店家迫于生存压力只能在2019年12月底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三个月到期后,因为没有同意续签,于是佣金上调到了27%,商家表示痛苦不堪。
针对这个现象,人民日报和新华社都发文点名批评了饿了么“要求‘二选一’否则抽佣27%”的不当行为。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吴晓洁律师认为,外卖平台提高佣金比例是寻求盈利的市场行为,其背后可能存在着例如人力、宣发、运营等多种成本抬升的因素,但是如果将提高佣金比例和“平台二选一”这种排他性条款捆绑在一起,就可能侵犯商户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违反相关的法律规定。
外卖行业并不是平台一家独大,就像新华社发文中所称,两者是唇亡齿寒的关系,饿了么的这种以商家为牺牲点的不正当竞争不仅是对自己品牌信用的透支,也会对行业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希望饿了么作为外卖行业巨头能够处理好平台与商家之间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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