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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说说“加我微信”这件事。
事实上,我经常会面临这样的场面:
这件事很合理。我做节目,也在节目的社群里,另外,大家在公众号菜单栏的“商务合作”里也可以找到我的个人微信号,它不是什么秘密。
我在以前的推送里开放过一次添加,也结识了许多五湖四海的微信好友。其实没什么不愉快的事情。
最大的问题是:以前公众号是有好友人数限制的,现在虽然去除了限制,但只能维持“仅聊天”模式——说实话,你如果知道我的微信对话量,就知道我和一个陌生人维持聊天状态的可能性并不大。
如果我一直不理你,或者太敷衍,你肯定会很失望,觉得我耍大牌,说不定会在网上骂我,我会也觉得很冤枉。
毕竟,和那些头部大V不一样,我并没有由团队打理的“伪个人号”,那个太机构化了;团队打理的就是负责商务与合作的小助手号。所以,你加我,我通过,就真联系到我了,大家的好友栏就真的增加了。
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太冷淡肯定是不行的。
所以,我把“陌生人加微信”的事情再说一说。我觉得,这里头的一些解释,你也许也用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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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原则,是双方信息的对等。
相对来说,我的个人信息太公开了。生活在哪个城市,在哪里上班,曾经做过些什么工作,都是明盘信息。如果我没有做刻意的朋友圈分组,老婆孩子长什么样子,家里的冰箱用什么牌子,你也能看得到。
所以,如果有可能,希望您能主动提供一下对等的信息,至少,城市、职业和姓名。如果您想看我的朋友圈,也请开放您的朋友圈。
说实话,在这个时代,我也需要安全感。今年尤其如此。原因你们应该知道。
第二个原则,是必要的社交礼貌。
微信不是电话,要求的并不是即时反馈,不要问“在吗”,从优先级来说,陌生人的对话肯定会排在亲友和工作之后,所以请务必理解。
还有一件事情,在我这里是个原则,但在大多数人那里并不是。
这件事叫做“涉对方信息的传播使用”——简单说,如果你把我的朋友圈、我们的对话截了图,打算用于传播,请务必提前告知我,让我看一下。
例如像这样:
另外,不要莫名其妙把我拉到各种群里,“共享”各种“财富机遇”。
这些都是我一直特别留意的细节,我希望您也能留意到。
第三个原则,请理解一个小小的门槛。
这段时间好不容易清除了一批“僵尸好友”(无备注看不到朋友圈记不起来是谁),腾出了几百个“座位”,但还是想优先给一些特定的读者。
如果您是《给孩子的商业周刊》的听众、VIP群的读者,且觉得上面两个原则还不错,不至于突破您的底线,非常欢迎您的到来。
实在不明白的,可以先添加小助手问问。小助手可是曾经把甲方劝辞职的人,一样很有意思。
3
事实上,和四五年前相比,“微信好友”早就不是太亲近的关系。
越来越多的人把它当做了广告发布平台,越来越多的人在朋友圈里沉默寡言,越来越多的群里塞满了帮我砍一刀的转发,越来越多的真心话设置了分组可见。
我想,如果我们是微信好友,就算无法从中幸免——
也至少可以一起,沉沦得慢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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