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告
根据省环保厅《关于做好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动监控系统建设运行管理考核工作的通知》(粤环办函〔2013〕257号)及环保部《关于加强“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运行情况考核工作的通知》(环发〔2013〕98号)的要求,我区必须通过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与基础数据库系统对重点排污单位实施自动监控。为实现该平台的正常稳定运行,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第三方服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申请单位的要求
(一)具有部署、运维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核心应用软件(即“国发软件”)能力,能够实现我区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直接传输报送上级部门监控平台的功能。
(二)提供国发软件安装所需包括通讯服务器、交换服务器、应用服务器与数据库服务器。服务器产权归部署运维单位所有,服务器最低配置要求要求见附件《国发软件服务器基本配置要求》。
(三)配备国发软件部署运维所需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
二、服务内容和要求
(一)负责提供通讯服务器、交换服务器、应用服务器与数据库服务器,并完成安装调试;
(二)负责国发软件数据库迁移(原运维单位服务器至现运维单位),实现数据传输完整对接,确保我区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不受影响。
(三)每周定期检查顺德区数据传输有效率,协助运营商、企业解决数据报送问题,一周内解决完成或提出替代解决方案。
(四)每月定期检查系统的数据的自动备份任务运行情况,保证监控数据的稳定可靠,对出现自动备份任务失败的情况时,则以手工方式做数据完全备份。
(五)在线解答我局工作人员对于国发软件的数据、操作、维护等方面的问题。
(六)为自动监控企业或运营商提供接入调试服务。
(七)负责保障我区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正常传输至上级部门监控平台。
(八)设立维护热线,为用户提供的技术咨询服务。
三、其他要求
(一)第三方服务单位需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节假日提供24小时值班电话,并能够随时支援。
(二)第三方服务单位必须遵守保密原则。对自动监控的网络、主机、系统软件、应用软件等的密码、核心参数、业务数据等负有保密责任,不得随意复制和传播。
本项目服务期为2018年全年,全年服务费总额不超过12万元。
四、申请事宜
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各申请单位于2018年2月6日前以邮寄及电子邮件方式将已填好并加盖公章的《2018年顺德区自动监控系统国发软件部署运维第三方服务项目申请表》(附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相关资质、业绩证明等材料送至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截止时间以寄出地邮戳时间为准)。
五、评审事宜
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将对申请单位的方案和资质进行评审,择优确定承担单位,并通知中选单位联系人。评审结果将于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官网http://www.shunde.gov.cn/hycg/上公布。
六、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区政府大楼7楼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科。
邮编:528333。
联系人:刘小姐。
联系电话:0757-22833005。
电子邮箱:liuql@shunde.gov.cn。
附件:(可登陆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官方网站http://www.shunde.gov.cn/hycg/下载)
1.国发软件服务器基本配置要求
2.2018年顺德区自动监控系统国发软件部署运维第三方服务项目申请表
佛山市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2018年1月30日
整理/顺德环保微信编辑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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