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墨子老师,您好!这个月我们收到电信公司开具的“电信服务-通信费”的0%税率发票,这个发票合规吗?我理解不是应该是不征税发票吗?
答:感谢您的提问!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境内的单位和个人只有销售国际运输服务、航天运输服务、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服务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服务才适用增值税零税率,除此之外不适用零税率。所以,首先要搞明白该项业务属于电信服务中的什么业务,目前政策没有对电信服务项目规定免征增值税。如果属于不征税项目也不需要开具发票,支付方以收款凭据作为入账及扣除凭据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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