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网络优质内容创作者扶持计划的通知
当前,互联网已成为主要议题策源扶持对象地、信息集散地。为促进句容市互联网内容健康发展,构建多元化、社会化内容生产传播模式。句容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将实施网络优质内容创作者扶持计划,支持和激励内容创作者持续生产好内容,弘扬网络正能量、唱响句容好声音,为加快推进“一福地四名城”建设营造优良舆论环境。
01
扶持对象
关心句容、了解句容、热爱句容的广大网友,本地官方新媒体和社会网站论坛粉丝、大V优先,应具备一定的内容生产能力。
扶持对象采取公开招募、自愿报名方式进行,在句容发布、看句容APP、句容日报和本地主要社会网站论坛开通报名入口。
报名时应提交网名、代表作品、联系方式等信息,经审核后颁发聘书,纳入名录管理;首批拟招募30名网络优质内容创作者予以重点扶持。
02
扶持政策
扶持对象可参与全市重大主题宣传,围绕指定主题开展创作;日常可根据个人兴趣、特长等自行选题进行创作;每周至少创作1篇,作品应在句容发布网首发,并自行通过朋友圈、群组、QQ空间等渠道转发,扩大内容传播力和影响力;内容创作发布后,及时通知市网信办进行登记。
市网信办综合内容质量、阅读量、评论量等指标,进行量化积分,每月按积分给予稿费补助奖励;优秀稿件协调句容发布、看句容APP、句容日报和本地主要社会网站论坛等渠道进行重点推送,给予流量扶持。
市网信办优先推荐优质创作者申报各级“好网民”“好作品”等荣誉称号;对具有文化及传媒产业等行业经营实体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申报句容文化产业资金项目。
03
相关要求
鼓励创作反映句容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过程中的家庭故事、个人感悟,凡人善举、移风易俗事例,弘扬本土优秀传统文化,本地新鲜事、美景等题材的内容;倡导发起观点恰当、关注度高的议题讨论;支持开展符合事实的舆论监督。
可采用文字、照片、短视频、H5、长图、问答、漫画等网友喜闻乐见、易于传播的多种体裁形式进行制作。内容积分计算和管理办法另行制定。每月底进行统计,并通知创作者;每季度根据积分情况发放补助奖励。
创作需遵循《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管理办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导向正确,不违背公序良俗;内容应为原创,没有著作权争议;对产生不良影响的内容,依法追究责任,从优质内容创作者名录中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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