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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行业“网上税务局”上线,助力物流企业降本!

  近日,个体司机李师傅拿到了江西约货科技有限公司代开的一张劳务费专用发票,他将这张票交给托运方后,托运方就能进行增值税进项抵扣,降低企业成本。

   记者注意到,李师傅的这张发票上盖的是江西约货的章不是税务局的章。这是为什么呢?约货科技的董事长张隆军解释道:“因为约货拥有税务局颁发的《第三方代 征税点企业》资质,有了这个资质,约货就相当于物流行业的“网上税务局”,只要是真实的货运交易,我们就能代税务局开1%和3%的发票。”

记者查阅国家税务局发布的《关于开展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19〕405号)(下文简称“405号文件”)了解到,能获得第三方税务代征试点企业的平台必须要取得经营范围中注明“网络货运”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还应具备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线上服务能力,包括信息数据交互及处理能力,物流信息全程跟踪、记录、存储和分析能力,实现交易、运输和结算等环节。并保证过程透明化,保证合同流、轨迹流和资金流三流一致;且与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建立的网络货运信息监测系统实现有效的对接,按照要求完成相关数据上传;最后还需要提供实际运输服务的车辆具有合规合法的营运证,驾驶员具有合法合规的从业资格证。

405号文件政策的出现在提升了物流行业效率和降低物流成本的同时,也解决了物流企业税赋的合规性的问题。在之前,油票、过路费发票、劳务费发票是物流企业税务问题的三座大山,按理说,司机在获得了运输报酬后,就应该给托运方提供劳务发票,但是事实却是,在营改增后,个体运输户在纳税人分类中属于“其他个人”,并没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资质,要开发票的话只能去税务局代开,手续也很繁琐。所以市场上一直存在开白条票或者买票的的情况。

   张隆军表示,“网络货运平台税务第三方代征试点的政策开始实施后,物流行业将迈向正常化的发展轨道,为物流行业的转型升级提供新的动力,切实减轻物流行业的税务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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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原文链接https://kuaibao.qq.com/s/20200813A0PC6200?refer=cp_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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