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日常生活进入镜头,这既是创作者存在的景观化需求,也是其自我表演的途径。日常生活在Vlog中成为一种可以被围观、被分享的景观,而现实世界在景观中的出现使得景观成为真实可信的对象,复制的符号和再现的拟像成为我们能够拥有的真实。
Vlog是Video Blog的缩写,即视频博客,是短视频和博客结合的产物。作为视频记录的新形式,Vlog一般是以博主第一人称视角自述,通过文字、画面、配乐等方式,对日常生活进行拍摄和剪辑,并精心制成带有明显纪实性和人格化的视频日记。
风格审美化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视觉内容越来越处于中心地位,并经历了文字—图像—影像的表现形式的升级。在短视频发展过程中,审丑成为一个重要倾向。审丑的原初和本真意义应当是催化美——通过丑的形式促发思考并形成激励。而在短视频当中审丑不仅成为一种形式,也成为意义本身,易言之,就是为了丑而丑。以丑化自身为卖点的各类网络红人、土味文化的风行,使得审丑陷入一场消解意义的狂欢。人们沉浸在观看的乐趣中,审丑文化本应具备的批判与反思精神反而烟消云散,甚至引发人们价值观的偏移。
在之前流行的短视频形式中,UGC即用户自生成内容愈加粗放乃至粗俗,PGC即专业生成内容也日益同质化甚而俗套化,它们越来越难满足受众对高质量短视频内容的需求。在这样的背景下,Vlog以其新型的审美风格赢得了不少受众的青睐。Vlog对常被审丑文化裹挟的短视频风格进行了反叛,日常生活在Vlog中得到了审美化呈现。Vlog在内容上主打生活记录,纪实性是其首要特点,但Vlog并不以刻意丑化和调侃为手段,而是强调在日常生活中发现美。
“拿起手机,人人都是记录者”,不过并非人人都是Vlog博主。Vlog博主必须具有一定的编排思维和剪辑技术,甚至还需要掌握较为专业的视频编辑能力。在Vlog工具的加持下,Vlog博主们通过画面、音乐和文字,再加以适当的滤镜渲染,必要时还会借助便捷的后期处理软件来提升内容的饱满度和形式的精美度。虽然记录的是日常生活,但Vlog营造出的是经过加工的拟态环境,并非平面镜式的反射,生活中的日常在影像里得到了艺术化处理,Vlog呈现出明显的审美化风格。
内容展演化
正如法国哲学家居伊·德波所言,当下的景观社会是图像和影像对真实世界的统治和遮蔽,整个社会生活呈现为一种巨大的景观的积聚,现实如果不能通过景观展示,在很多人看来这样的现实实际上就似乎没有存在。让日常生活进入镜头,这既是创作者存在的景观化需求,也是其自我表演的途径。日常生活在Vlog中成为一种可以被围观、被分享的景观,而现实世界在景观中的出现使得景观成为真实可信的对象,复制的符号和再现的拟像成为我们能够拥有的真实。
Vlog博主们打着记录生活的旗号,但记录在这里早被异化,和朋友圈中各种精致的摆拍并无本质区别。事实上,如今我们已经很难进行无功利的拍摄了,影像营造的拟态环境成为看似真实的日常,真实的日常也沦为简单的影像。在拍摄前,Vlog博主们常常会进行周密的策划,仔细考究哪些素材值得留存,哪些需要被隐藏和删除。当镜头开启时,与社交紧密勾连的展演也就同步开始了。
然而,绝大多数的人每天都重复着平凡甚至单调乏味的生活,对于Vlog来说这些生活素材是远远不够吸引观众和粉丝的。虽然一切日常生活都可以拍进Vlog,但要想成为一支成功的Vlog,在内容上就需要体现出稀缺性,或者要在形式上具备独特性,因此往往演化成了为拍而拍。Vlog本来应该带有强烈的真实基调和个人色彩,但不少Vlog博主为了拍出一个有意思或者有意义的Vlog,不得不刻意安排自己的生活,甚至还会根据受众可能的期待而调整自己的行为,并且用精细的剪辑展演出故事性的主题。因此,Vlog内容的展演化色彩不言而喻。
意义共建化
Vlog借助网络附带了明显的公共性和共享性,日志内容公开可见而且可以短时间在网络扩散甚至产生累加式传播,具有较强的社交属性。博主和受众在共建的社交空间里进行虚拟的“面对面”沟通。Vlog一般以博主个人视角叙述,可以充分展示Vlog博主的性格魅力、观点情绪,同样也有助于博主在分享与交流的过程中获得受传者的心理认同和群体认知。Vlog正在不断改变传统视频单向影响受众的模式,实现观看者与创作者双重身份的叠加,以视觉形式增强代入感,和受众建立互动关系。
Vlog主要以镜头为表达工具,记录的生活内容具有现场感和情态性,可以最大限度呈现生活日常,使得博主的身体虚拟在场。这更易带给受众沉浸式的体验从而引发受众共感,也可以展示受众从未亲历的场景,使受众成为代理参与者,实现主客之间的共享与交流。正是“在看”与“被看”的不断互动完成了博主与受众的心理连接和线上社交,当受众对某Vlog长期关注而体现出高黏度时,即使受众与Vlog博主素未谋面,也会在潜意识里把对方当作熟识和值得信任的朋友,认可和接受Vlog博主的生活理念。受众基于Vlog内容进行的反馈和互动,也使Vlog不断构建出新的价值和意义。
虽然Vlog中的内容是博主经过过滤或带有选择的主观表达,但这样的表达往往可以指涉当下受众共同关注的某些抽象价值符号。正是对于这些符号有着相似的理解,Vlog受众的点赞、评论、转发形塑了“你懂我”“我懂你”的新型网络社交原则,无须见面,足不出户就可以获得心理共通与精神慰藉。也正是在受众与博主的互动中,Vlog的意义才被不断丰富,这样的互动可以不断再生产出Vlog的后续价值,从这一点上可以说,Vlog是博主和受众协商共建的产物。
(作者单位:浙江师范大学文化创意与传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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