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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发布通知 封禁未成年打赏 用户打赏金额限制 “打赏”设置延时到账期

1月23日,广电总局发布《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加强网络秀场直播和电商直播管理的通知》。《通知》要求网络秀场直播平台要对网络主播和“打赏”用户实行实名制管理。未实名制注册的用户不能打赏,未成年用户不能打赏。要通过实名验证、人脸识别、人工审核等措施,确保实名制要求落到实处,封禁未成年用户的打赏功能。

平台应对用户每次、每日、每月最高打赏金额进行限制。在用户每日或每月累计“打赏”达到限额一半时,平台应有消费提醒,经短信验证等方式确认后,才能进行下一步消费,达到“打赏”每日或每月限额,应暂停相关用户的“打赏”功能。

平台应对“打赏”设置延时到账期,如主播出现违法行为,平台应将“打赏”返还用户。

平台不得采取鼓励用户非理性“打赏”的运营策略。对发现相关主播及其经纪代理通过传播低俗内容、有组织炒作、雇佣水军刷礼物等手段,暗示、诱惑或者鼓励用户大额“打赏”,或引诱未成年用户以虚假身份信息“打赏”的,平台须对主播及其经纪代理进行处理,列入关注名单,并向广播电视主管部门书面报告。

此专项工作自即日起至年底集中开展,11月30日前将登记核查情况和规范治理的工作成效总结上报,重要情况随时报告。

通知全文如下:

  • 发表于:
  • 原文链接https://kuaibao.qq.com/s/20201124A06LCC00?refer=cp_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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