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减轻企业申报负担。12月1日起,海南省实行财产和行为税十个税种一表集成申报,解决了以往申报“表单多、入口多、填报多”等问题,进一步减轻纳税人申报负担。
海南12月起财行税十个税种实行一表集成申报
据悉,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将于12月1日起实行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将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环境保护税、烟叶税等十个税种合并在一张表上进行纳税申报,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即可实现多税种“一张报表、一次申报、一次缴款、一张凭证”,进一步便利纳税人办税,减轻纳税人申报负担。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工作人员 唐丽华:十税税种合并申报之后,首先不同纳税期限的财产和行为税各税种可以合并申报,同时合并申报不强制要求一次性申报全部税种,纳税人可以自由选择一次性或分别申报单期税。
此次合并申报对原有表单和数据项进行全面梳理整合,将纳税人填报表单数量由35张减少为11张,填报数据项减少204项,减少三分之一。同时,税务部门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了税额自动计算、数据关联比对、申报异常提示等功能,有利于避免漏报、错报,确保申报质量。此外,为进一步减少纳税次数,提高申报办税便利度,自2021年1月1日起,资源税和印花税的纳税期限调整为按季或按次计征。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处 处长 谢海梅:首次把多个财行税种统一在一张申报表上,实现了财行税一体化申报是对申报模式的一项重大突破。简化了办税资料,优化了系统功能,每一个环节都在进行以纳税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都在提升办税人的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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