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当节假日或者大型活动时,我们会发现很多商家为了促成交易、促进销售量都会实行销售折扣或者折让的形式来销售商品。那么问题来了,折让部分的发票应如何开具呢,是困扰很多财务的问题,本文主要针对的就是在上海注册的公司后期应如何开具发票的问题,希望对你有帮助。
在日常的开票中,我们会遇到部分开票人员在开具销售折扣发票时,会选择减少数量或者降低销售单价来达到总金额对的上就可以了。其实这种做法是不正确的,因为采用此方法和我们的合同以及实际出货量都会不一致,这样也会出现库存的差异。所以,还是严格按照销售折扣方式开具发票比较好。
首先的登陆金税盘,点击发票填开按钮,按照正常价格进行输入开具,当对应的名称开具之后,选择折扣按钮,此时会跳出折扣框,在折扣框内输入折扣率或者折扣金额,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不同方式。当折扣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确定,会跳出相应的金额,财务需要再次检查发票金额是否有误,若无误正常打印出来即可。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3]154号)规定,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所以大家还是按照正确的方法来操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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