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公司一员工被诊断先兆流产,医生建议休假7天保胎,但是直属上司不批,理由:不是非紧急待坐手术需按厂规提前3天申请并把工作交接好,该员工已忍着疼痛回去半天交接好工作了假还是不批这个员工该怎么办,想听听大家的意见?
刚刚在人事微信交流群看到一个同行发的信息,后面了解了大概情况,该公司计划搬迁外地,而这个女员工在公司工作时间比较长,工龄比较长,公司不想按劳动法赔偿,所以故意刁难该员工而不批准请假。要是该员工请假没有被批准而擅自休假,公司一定会以该员工严重违纪解除劳动合同,一分钱赔偿不用出!或者员工没有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3天不上班,公司就会按照员工自动离职处理(多数公司规章制度都有这一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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