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9月17日丨银之杰(300085.SZ)公布,公司于2021年9月17日与港交所主板上市公司中国碳中和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碳中和”,代码1372.HK)签署《投资协议》,公司拟与中国碳中和(或其全资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中碳银之杰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部门核定为准,“合资公司”),合资公司注册资本暂定为1000万元。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500万元,持有合资公司50%股权。
合资公司主营业务:在国家“双碳”战略背景下,利用双方在各自行业领域的专业能力,从事碳中和大趋势下碳管理、碳金融领域的科技创新和技术服务。具体包括:为金融机构实现自身运营碳中和提供解决方案与数字化系统支持;为金融机构的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提供数字化系统支持;研发企业普遍适用的碳资产管理、碳核算、碳审计等数字化工具系统,为企业以及金融机构、政府构建的碳管理运行体系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
合资公司经营范围: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软件外包服务;大数据服务;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合同能源管理;环保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
合资公司将主要从事碳中和大趋势下碳管理、碳金融领域的科技创新和技术服务。具体包括:为金融机构实现自身运营碳中和提供解决方案与数字化系统支持;为金融机构的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提供数字化系统支持;研发企业普遍适用的碳资产管理、碳核算、碳审计等数字化工具系统,为企业以及金融机构、政府构建的碳管理运行体系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
此次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能够充分整合投资双方的资金、技术、客户资源、行业经验、人员等优势,实现在“碳达峰碳中和”领域的深度合作和产业布局,符合公司战略规划,有利于进一步拓宽公司的产品应用领域,培育公司新的业务增长点,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支撑公司长期稳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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