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不对,乱贴小广告影响了环境美观,以后我再也不乱贴小广告了。”10月31日下午,乱贴小广告被抓现行的陈某满脸懊悔。
涪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告诉直播绵阳记者,他们在当天下午巡逻时发现,女子陈某正在往电线杆上贴小广告,立即对其进行制止。通过执法人员的批评教育,陈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在执法人员的监督下,清理沿路张贴的各类“牛皮癣”。
根据《绵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禁止在建(构)筑物、城市雕塑或其他设施的外立面和临街的门窗、阳台、平台、屋顶、观景台、外走廊及其附属设施堆放、悬挂、张贴影响市容的物品、宣传品。违反本条款的,可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绵阳广播电视台融媒体中心
记者:蒋成林
责编:牟廷蓉
通讯员:王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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