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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留学生落户新旧政策对比解读!这些条件放宽了!

01

一、留学生落户新旧政策对比解读

1.回国后要求变低

旧政策:留学人员回国后应直接来上海工作,累计待业时间不超过2年

新政策:留学人员应在回国后2年内来本市并持续在本市工作

2.一倍社保六个月国内学校变多

旧政策:原先只要是国内211高校本科,国外随便读个硕士就可以累计一倍社保6个月提交材料

新政策:现在只要是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就可以

3.国外学习时间合理延长

国外博士现在也要至少满一年也就是360天,联合培养可以180天

硕士不变还是至少待满半年,也就是180天

本科要呆满两年。也就是720天。原先只要求1年360天即可

进修、访问学者没有变。还是呆满1年即360天

4.劳动合同要求变长

旧政策:劳动合同要求至少至少一年以上,然后网上提交日时剩余有效期大于等于6个月

新政策:劳动合同要求至少两年以上,网上提交日时剩余有效期大于等于三个月

5.创业落户放宽落户方面

旧政策:创业落户原先只能是企业法定代表人落户

新政策:除了法人,可以拓展到团队核心人员。因为你回国一般是带了几个核心人员回国的,这样不超过三个核心人员(包括法人)都可以落户

核心人员:拥有专利、科研成果、专有技术等并实际负责企业运营的留学人员。到时候交材料的时候,需要提交企业章程及相关决议。

6.审批时间显著缩短

旧政策:从初审开始,需要45个工作日内完成批复

新政策:线下交好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批复。

7.提交材料能减尽减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期限及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原则上由系统自动比对”。

目前社保基本上实现了自动比对,那么个税系统应该也快实现自动比对,到时候就不用麻烦hr在个税截图盖章了。

02

一、留学生落户上海新政策放宽的地方

1、放松了对异地社保的限制

留学人员应在回国后2年内来本市并持续在本市工作

老政策中要求毕业回国就要来上海工作,不能有任何外地社保和个税记录。但是新政策中改为两年内来上海工作即可,回国后两年内有异地工作的情况不再成为留学落户的障碍。

2、放松了对异地落户经历的限制

留学回国后在异地已经通过人才引进方式落过户,老政策是直接不允许再留学落户上海的。但是新政策中这种情况是允许落户的

3、“211高校”改为“双一流”建设高校

学校名单增加了25所大学

4、创业落户门槛放宽

之前创业落户只针对企业法人,但现在范围放宽到企业核心人员

5、待业时间

老政策要求回国后待业时间不能超过两年,新政策中取消了这条要求

二、留学生落户上海新政策收紧的地方

1、本科生要求在外学习天数从一年改为了两年

这个针对3+1合作办学的留学生,简直是飞来横祸,本来在老政策中是可以落户的,突然变成不能落户了

2、国内全日制本科+境外高水平大学硕士,才可以按照半年1倍类型落户

旧政要求是国内本科+境外500大学硕士,就可以按照半年一倍类型落户

03

一、常见问题答疑

1.在国内全日制学历教育期间退学或肄业、赴国(境)外留学的人员能否申请?

答:

在国内全日制学历教育期间退学或肄业、赴国(境)外留学并将部分学分转往国(境)外的,需提供学信网相关学籍材料。

2.关于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国际知名科研机构等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务如何认定?

答:

一般应在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或知名科研机构担任相关职务,并提供相关单位出具的任职材料。

3.关于在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半年、1年、2年如何界定?

答:

是指留学人员在国(境)外实际学习停留时间一般累计不少于180天、360天、720天,以留学期间的出入境记录、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上载明的时间等综合界定。

4.关于在世界500强知名企业、跨国公司等担任高级管理、技术、科研职务如何认定?

答:

世界500强知名企业以申办系统内名单为准,担任高级管理、技术、科研职务的,应提供相关单位出具的任职材料(包含职位、岗位描述、薪酬等信息),并提供公司组织架构图。

5.企业最近连续6个月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怎么认定?

答:

以实缴到位后认定。

6.国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阶段交换生能否申请?

答:

国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阶段交换生在国(境)外高校、科研机构学习满1年的,参照第三条第(一)款第4项进修人员执行。

7.关于留学人员企业负责人、团队核心成员如何认定?

答:

留学人员企业负责人一般应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拥有专利、科研成果、专有技术等并实际负责企业运营的留学人员。团队核心成员参照公司章程、相关决议及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认定,一般累计不超过3人。

8.申请落户过程中如单位或个人信息发生变更,或审核通过后未及时办理后续手续导致无法办理应怎么办?

答:

在提出申请至审核结束前单位或个人信息及有关情况如有发生变更的,应及时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中止办理手续,根据需要修改或补充有关信息、材料后再进入审核流程。如由于信息错误或审核结束后因个人等原因未及时办理迁沪落户手续导致无法办理的,需由单位提出撤销申请并于3个月后按规定重新申办。

  • 发表于:
  • 原文链接https://kuaibao.qq.com/s/20211220A02B0M00?refer=cp_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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