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随着宝鸡跨境电商“1210”进口业务在综合保税区正式开通运营,全市外贸新业态发展进入新阶段,市民在家门口就能体验消费“物美价廉”的国外优质商品。
近年来,我市积极培育跨境电子商务新业态,着力打造创新发展新引擎,强力推动外向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今年12月7日,宝鸡综合保税区跨境电商监管中心正式通过西安海关验收,确定进口1210业务可正式开通。此外,9710、9810出口业务也将会尽快开通,使更多的宝鸡产品通过跨境电商平台,走向世界,服务全球。
据悉,跨境电商监管中心项目以综合保税区为依托,主要由海关查验区和9710、1210备货监管仓组成,场所内设置卸货区、理货区、待查验区、海关暂扣区等10个区域,配套有海关功能房及全套检验检疫设备,对进出口物品在不同的自动分拣流水线上进行作业,使进出口货物线上物理分离。其搭建运营的宝鸡综合保税区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是集跨境电商多种贸易方式为一体的一站式公共服务平台,主要由跨境申报系统、跨境商品查验系统、退免税管理系统、仓储管理系统和场站管理系统组成,以“一点接入”为原则,为企业提供进出口货物通关申报、仓储管理、场站智能管理等专业化、一体化配套服务,实现对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及保税等进出境物品的监管、查验等工作,满足海关监管条件。
宝鸡日报全媒体记者 弓旭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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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电商1210:简称“保税电商”,指境内个人或电商企业在经海关认可的电子商务平台实现跨境交易,并通过综合保税区或保税监管场所办理国外商品零售进口业务。
跨境电商9710:简称“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指境内企业直接面向境外企业,通过跨境电商平台实现出口交易业务。
跨境电商9810:简称“跨境电商海外仓直接出口”,指境内企业通过跨境电商平台将出口货物先运至境外海外仓,再送往境外消费者,实现出口业务。
编辑:白 杨
审核:海 欣
终审:韩正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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