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
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
宣传系列活动的第十八课来啦
今天局妹带您了解
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政策
来看!
一、政策依据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落实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和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的通知》(市人社函〔2020〕592号)。
二、补贴对象
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各类企业,2020年1月1日起,新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含统招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及留学归国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企业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三、补贴标准及期限
符合条件的企业,根据招用高校毕业生的人数,按照养老保险400元/人/月、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200元/人/月的标准给予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1年。
四、所需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新招用高校毕业生应提供以下资料:
3.身份证复印件;
4.毕业证复印件;
5. 招用的高校毕业生劳动合同首、尾页复印件。
五、申请流程
企业登录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进行申请。
注意事项
(一)社保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办法,符合条件的企业补贴时段从签订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会保险当月算起,于每年1—6月集中申报上一年度社保补贴资金,逾期的不予受理。
(二)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期间,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的社会保险补贴期限可顺延。
(三)在补贴期限内,企业如有人员增减的,应及时登录系统进行信息完善,未按要求及时申报的,不能申请社保补贴。
(四)对弄虚作假的企业,除追回补贴资金外,还将取消其享受其他扶持政策资格,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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