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伴们大家好
欢迎收看本期的《法条来了》
今日主题:快递丢失或破损怎么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二条规定:
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订立的电子合同的标的为交付商品并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的,收货人的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
在签收快递前,商品灭失的风险由卖家承担,签收快递卖家就完成了交付,商品损坏、灭失的风险也随之转移到了买家身上。
因此,在签收快递时,要仔细查看商品是否完好无损,确认无误后再进行签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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