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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青第一课|关于规范未成年人网络直播打赏,“团团”小课堂开讲啦!

五河青春

专为五河青年定制,有趣、有料、有情怀……

全文字数:452字

预计阅读时间:3分钟

【四部门要求不得为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提供网络主播服务】

为切实加强网络直播行业规范,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中央文明办、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7日发布《关于规范网络直播打赏 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意见》,提出

禁止未成年人参与直播打赏

严控未成年人从事主播,不得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主播服务

优化升级“青少年模式”

建立未成年人专属客服团队

规范重点功能应用,网站平台应在意见发布1个月内全部取消打赏榜单

加强高峰时段管理

加强网络素养教育等工作举措。

  • 发表于:
  • 原文链接https://kuaibao.qq.com/s/20230208A09F0Y00?refer=cp_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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