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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应用商店管理规范

最近更新时间:2025-09-11 17:4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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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

1.1 目的及依据:为了维护云应用商店公平、和谐的商业氛围,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维护云应用商店正常运营秩序,特制定本规范。
1.2 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入驻云应用商店的所有产品合作伙伴及其商品。
1.3 为了提升用户体验,维护云应用商店正常运营秩序,对于违反《云应用商店管理规范》的产品合作伙伴,云应用商店将按照本规范规定的情形对产品合作伙伴进行处罚。
1.4 本规范由腾讯云科技有限公司(下文简称“腾讯云”)修订,腾讯云在法律许可范围内保留对本规范解释、修订和终止的权利。

二、定义

如无特别说明,下列术语在本规范中的含义为:
2.1 腾讯云云应用商店:指由腾讯云建立和运营的供双方或多方交易并可以提供腾讯云上部署、交付和管理服务的交易服务管理平台,下文简称“云应用”或“我们”。
2.2 产品合作伙伴:指接入并通过云应用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简称“您”。
2.3 用户:指通过腾讯云应用商店购买您提供的商品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2.4 云应用商品(或称“商品”):指由您独立开发并且依据本规范和《商品服务支持协议》的约定,向我们提供并由我们通过云应用商店向用户销售的商品,包括但不限于软件及相关配套服务。我们依据既定规则严格筛选商品,并标记相应标签。
2.5 交易保障期:指用户在云应用商店购买云应用商品而享有的协商退款的保障时间。

三、入驻

3.1 入驻条件:产品合作伙伴入驻云应用商店,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3.1.1 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拥有正规的公司资质,并需提供真实、有效的以下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银行开具的开户账户证明或产品合作伙伴签章的银行账户证明。
(3)联系人姓名及其联系电话、QQ 号码、邮箱。
3.1.2 具有15人以上的技术及客服团队,团队成员拥有2年及以上的行业服务经验。
3.1.3 已拥有有效的腾讯云账号。
3.1.4 通过对公银行账号实名认证。
3.1.5 云应用商店要求满足的其他条件。

四、经营管理

4.1 商品上架:产品合作伙伴在上架商品时,除需遵循合作协议外,还需遵循以下要求:
4.1.1 产品合作伙伴必须具有上架的商品售卖所需的全部资质。
4.1.2 上架的商品必须安全、可行,必须经过云应用商店安全审核。
4.1.3 云应用商店可为产品合作伙伴上架的商品提供营销资源。商品能否获得前述营销资源由云应用商店根据商品结合度综合评估决定。
4.1.4 上架的商品不得含有以下信息:
(1)含有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权利或权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知识产权等。
(2)含有任何类型的恶意计算机程序、病毒、系统漏洞。
(3)可套取他人身份证、邮箱、手机号、银行账号、财付通账号等个人或者企业隐私信息的商品。
(4)上架的商品不得内置独立的用户管理系统并要求用户重新注册或录入用户信息。
(5)上架的商品信息描述(包含但不限于标题、图片、标签、价格、服务描述等)应当一致准确,并且无嵌入非腾讯云网站的外部链接地址,不得故意抄袭其他已入驻平台的产品合作伙伴店铺及商品信息。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违反国家政策或违反云应用商店各项规范的内容。
4.1.5 上架的商品必须具有明确的、并可向用户公示的商品服务协议或服务条款及隐私保护政策。
4.1.6 产品合作伙伴对其上架的商品应具有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相关权利人的授权;若涉及开源软件,应严格遵守开源软件相关授权规定。
4.1.7 上架商品如涉及相关行政许可或备案,在商品上架前,产品合作伙伴必须已经获得相关许可及备案。
4.2 商品下架
4.2.1 产品合作伙伴可以申请主动将某个商品下架云应用商店。
4.2.2 腾讯云保留将任何商品从平台下架或暂停在平台提供任何商品的权利。下架原因可能包括但不限于:
(1)产品合作伙伴违反本规范条款、腾讯云的相关协议或适用的法律法规;
(2)产品合作伙伴的商品与相关上架信息不符;
(3)产品合作伙伴的商品被指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是未取得相应的售卖资质等;
(4)产品合作伙伴的商品面临内容或质量投诉或商品存在某些安全漏洞给云应用商店、用户或其他第三方造成安全威胁;
(5)产品合作伙伴未依照本规范向用户提供支持;
(6)商品涉及开源软件,但未遵守开源软件相关授权规定;
(7)产品合作伙伴已停止正常营业、或已破产、清盘、解散或类似程序中;
(8)腾讯云出于其他合理理由。
4.3 暂停
4.3.1 若发生以下情况,腾讯云有权在发出通知后立即暂停产品合作伙伴账户访问或使用部分或所有应用平台服务的权利:
(1)在访问和使用云应用商店时违反了本协议或适用的法律法规;
(2)在访问和使用云应用商店时可能会对云应用商店或第三方造成安全风险;
(3)对云应用商店的使用可能会对云应用商店的功能、可用性或操作产生不利影响;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政府机构的要求需暂停的情况;
(5)对云应用商店的使用可能使我们或用户承担法律风险或责任的;
(6)已停止正常营业、或已破产、清盘、解散或类似程序中。
4.3.2 如果腾讯云暂停了产品合作伙伴访问或使用部分或所有云应用商店或云服务商品的权利:
(1)产品合作伙伴无权因此类暂停得到任何退款或费用减免;
(2)除非适用法律或监管机关另有要求或协议中另有规定,腾讯云不会因为暂停操作而删除任何产品合作伙伴内容。
4.3.3 因出现上述情况导致的暂停而对最终用户造成的损失,由产品合作伙伴独自承担并使腾讯云免责。
4.3.4 如腾讯云因上述原因暂停产品合作伙伴账户访问或使用后三十天内,产品合作伙伴仍未补救其违约行为或消除对腾讯云或第三方的影响或损失的,腾讯云有权书面通知产品合作伙伴终止协议,因此给腾讯云造成任何损失的,产品合作伙伴应赔偿腾讯云所有损失。
4.4 商品终止
商品终止指某商品因特定原因被终止,腾讯云通知现有用户不可再使用该商品。在某商品被终止时,现有用户可以继续在终止通知中指定的到期日或用户购买合作伙伴的商品的有效期届满之前(以两者中较长者为准,以下简称“过渡期”)使用该商品。产品合作伙伴必须在现有用户的过渡期内,继续向该等现有用户提供作为产品合作伙伴商品一部分的任何服务。过渡期满,用户不可再使用该商品,如果用户在该截止日期之后擅自使用产品合作伙伴的商品,腾讯云不承担任何责任或义务。
4.5 客服服务
4.5.1 客服服务:产品合作伙伴在服务时间内,需提供高效、保障的在线客服服务(不限于邮件、客服电话、QQ 等)。
4.5.2 售后服务:产品合作伙伴必须对其在云应用商店上架的云应用商品提供完备有效的售后服务。
4.5.3 售后服务方式及时间:
(1)产品合作伙伴在云应用商品销售后,需要给用户提供商品售后支持,例如电话支持,技术支持,商品支持等。具体参照该产品合作伙伴商品描述中的相关约定。
(2)产品合作伙伴在周一至周五服务时间(09:00 - 18:00)内提供实时在线服务。
(3)客服服务时间内不能出现客服电话无人接听等失联情况。
(4)因其商品不可用,产品合作伙伴必须为用户提供替代方案、数据备份迁移服务等解决措施。
4.6 服务承诺:在交易过程中,产品合作伙伴应当按照约定(包括但不限于订单内容、产品合作伙伴自行向用户作出的服务承诺等)向用户提供服务。
4.7 发票
4.7.1 产品合作伙伴应按云应用商品结算金额,向腾讯云开具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的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若您开具的发票不合格的,需在收到腾讯云退票后重新开具合格发票,但各项协议义务仍需按约定履行。发票不合格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开具虚假、作废等无效发票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开具、提供发票的;开具发票种类错误;开具发票税率与协议约定不符;发票上的信息错误;因您迟延送达、开具错误等原因造成发票认证失败等。如您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出现错误或未通过认证,您应在接到腾讯云退票后的5个工作日内重新开具合格的增值税发票送达腾讯云,您自行承担相关费用。双方各自承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在中国或中国境外应当缴纳的各项税费,由于您未履行纳税义务导致的补税、罚款、利息及额外费用应由您自行承担。
4.7.2 如您在结算周期内发生纳税人身份变更(含开票税率变更)等情形时,应提前通知我们。
4.8 禁止外部交易:产品合作伙伴在与用户交易过程中,不得引导用户在云应用商店之外进行交易:
4.8.1 产品合作伙伴从云应用商店获取用户信息,无论以何种形式进行线下交易的。
4.8.2 产品合作伙伴引导用户线下交易,无论用户是否同意的,无论是否打款,金额大小。
4.8.3 用户引导产品合作伙伴线下交易,产品合作伙伴同意的,无论是否打款,金额大小。
4.8.4 产品合作伙伴引导用户通过其他平台进行交易的,无论是否成功交易。
4.8.5 用户在续费购买产品合作伙伴的商品时引导用户线下交易的。
4.9 禁止虚假交易:产品合作伙伴不得通过不正当方式提高产品合作伙伴服务销量或评分:
4.9.1 产品合作伙伴引导用户购买商品或服务,之后对用户进行汇款、转账或充值而进行变相返现退款行为。
4.9.2 产品合作伙伴以买家身份或委托他人以买家身份购买自己的服务的行为。
4.9.3 产品合作伙伴明知买家是其关联公司而仍然通过云应用商店交易。
4.10 禁止不正当竞争:产品合作伙伴应当诚实守信,不得以各种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
4.10.1 产品合作伙伴以买家用户身份购买同行服务后作出恶意评价。
4.10.2 恶意举报其他产品合作伙伴,如提供伪证的举报行为。
4.10.3 其它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破坏公平竞争的行为。

五、用户退款管理

5.1 交易保障期。云应用商品购买成功后,进入交付验收期;如为一次性验收的,在用户点击确认验收后为交付完成,交付完成前为交易保障期;如为多次分阶段验收的,需用户分阶段确认各阶段的验收,以终验完成前为交易保障期。
5.2 交易保障期内退款:交易保障期内支持商品退订,支持部分或全额退款,具体金额以与用户协商的金额为准,上限为用户实付金额。
5.3 交易保障期外退款:超过交易保障期的订单或合同,以及超出订单或合同有效期的,不支持退订、退款。
5.4 退款支付:当用户申请退款并经我们确认符合退订规则时,我们会发退款通知给您和用户。因您的原因(亦包括云应用商品本体自身的原因)导致我们就云应用商品向用户退款的,在我们向用户退款后,我们将从本周期或下一周期的结算金额里扣除退款部分对应的结算金额,如金额不足以扣除,我们有权从您缴纳的保证金中扣除,如未缴纳保证金或保证金仍不足以扣除,您应立即向我们补付。您对因该等退款给我们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费及税费等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5.5 纠纷责任处理:
5.5.1 因产品合作伙伴违反本规范现有或将来的商品退款规则,或因产品合作伙伴自行处理的退款,引起用户投诉或者纠纷的,产品合作伙伴应当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5.5.2 因产品合作伙伴及其商品或任何服务发生的任何纠纷、处罚、诉讼等事项,其责任应由产品合作伙伴独立承担,并且产品合作伙伴有责任采取有效措施使云应用商店免责,若给云应用商店造成损失的,产品合作伙伴应当赔偿云应用商店全部损失。
5.5.3 产品合作伙伴理解并同意,若发生任何投诉或纠纷,云应用商店作为云应用商店的运营方,为维护云应用商店的秩序,有权根据投诉人的要求或者在云应用商店认为适当的时机介入处理。云应用商店在处理与产品合作伙伴有关的投诉、纠纷时,有权以普通人员的水平标准对产品合作伙伴和投诉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形式审核,并依据材料作出判断依照本规范约定对产品合作伙伴采取相应措施。
5.6 产品合作伙伴关于用户退款的考评机制:
对商品/服务原因(退款理由为:服务/商品不符合预期、产品合作伙伴服务不及时/服务态度差、未收到商品/服务)导致用户退款,且退款订单率超过1%的产品合作伙伴,将取消其参加云应用商店营销活动资格,并需要产品合作伙伴限期(三十日内)提升商品服务质量。

六、规范日常运营

6.1 行为规范:产品合作伙伴在云应用商店提供服务过程中,应遵守以下行为规范:
6.1.1 信息真实有效:产品合作伙伴提交或填写的所有信息、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不得使用虚假资质或虚假信息,入驻材料的任何变更(或失效)应自变更(或失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云应用商店报备。
6.1.2 安全保证:产品合作伙伴不得擅自修改云应用商店及相关商品安全配置;不得出现账号提权、安装后门程序等主动危害系统安全的行为;经云应用商店安全审核后的商品方可上架发布。
6.1.3 专业服务:提供每周不少于5*8小时的在线服务,服务过程专业有礼貌,不得辱骂、恐吓、威胁、欺诈用户。
6.1.4 数据保密:产品合作伙伴应当仅获取为提供相应商品服务而必要的信息,且收集的信息仅应用于某一特定用户提供商品服务过程中使用,不得在服务过程中收集非必要的信息,不得将收集的信息用于服务之外的任何目的,不得将信息出售、转让或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6.1.5 版权合法:当产品合作伙伴提供的商品因为版权问题(包括云应用商店接到投诉或有合理理由判断的情况),被版权所有方追责,产品合作伙伴应采取有效措施停止侵权。
6.1.6 信息推广:产品合作伙伴不得在未经云应用商店同意的情况下向用户发送服务推广信息,或通过任何方式对用户造成骚扰。
6.1.7 禁止欺诈:产品合作伙伴不得有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用户的情形,不得发布或销售假冒伪劣或者侵权商品,不得通过不正当的形式诱使他人充值、下单。
6.1.8 及时更新:产品合作伙伴应积极对自身的商品进行更新或调整,若商品有更新或调整,产品合作伙伴应及时同步更新到云应用商店。
6.1.9 数据备份:产品合作伙伴在服务过程中应做好数据备份等工作,完结后及时删除不需长期备份的数据。在迁移或维护数据过程中应注意操作规范,不得因错误操作导致数据丢失或不同的最终用户数据混淆。
6.1.10 投诉处理:当发生投诉时,产品合作伙伴应积极配合平台进行调查及问题处理工作,并在半小时内响应,不得进行虚构事实,隐瞒实情等任何阻碍或不配合调查及问题处理的行为。
6.1.11 宣传推广:腾讯云有权在官网、销售手册、推广资料中介绍产品详细情况,并通过参加行业会议、广告宣传等多种方式扩大产品影响力。产品合作伙伴同意腾讯云为推广、销售活动的目的而使用产品合作伙伴的企业名称、产品名称以及品牌标识。产品合作伙伴有义务调用自身资源和宣传推广渠道对合作产品进行推广,与腾讯云携手扩大产品市场份额。但产品合作伙伴在产品未上架或无产品上架时,不得进行双方合作关系的宣传,涉及双方合作内容的宣传推广须在获得腾讯云官方书面授权及履行合规审核流程的情况下方可实施。
6.2 产品合作伙伴不得做出任何引人误解或引起混淆的行为,使他人误以为产品合作伙伴是腾讯集团子公司或分公司、关联公司、代理或其他实质性关系的单位,也不得使他人误以为产品合作伙伴获得腾讯集团的认可或推荐。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七、违规处理

7.1 产品合作伙伴出现违规情形后,云应用商店按照 附件一:云应用商店产品合作伙伴违规情形处理一览表,依据相应的违规情形认定和处理流程,经认定属实后,进行相应的处理。
7.2 云应用商店将根据产品合作伙伴违约情况,合法合规地对产品合作伙伴进行独立的违规处罚,处罚的方式包含但不限于下架、屏蔽、删除、限制发布、扣除保证金、暂停或终止商品的结算、付款等。

八、退出管理

8.1 合作终止退出:协议期限届满而双方决定不再续约,或出现由一方或双方提出的提前终止协议的情形时,产品合作伙伴退出云应用商店。
8.2 主动退出:产品合作伙伴有权根据自身的实际经营情况,申请退出云应用商店。
8.3 清退:产品合作伙伴经营过程中出现严重违规行为,云应用商店有权立即将其清退并永久冻结账号,其不得重新入驻。如出现以下任一情形,腾讯云有权立即与其终止合作:
(1)产品合作伙伴出现实质性违反协议及本规范,或违反上文【违规处理】里所列的终止合作的情形;
(2)产品合作伙伴因违反腾讯的其他合作协议或规范,已被腾讯列为黑名单或终止合作的;
(3)产品合作伙伴连续三个月在云应用商店无商品成交记录,腾讯云有权将其冻结云应用商店产品合作伙伴身份,产品合作伙伴连续六个月在云应用商店无商品成交记录,腾讯云有权下架对应商品并立即与其终止合作。
(4)其他腾讯云认定产品合作伙伴违规情形严重的行为;
(5)产品合作伙伴不再符合相应的入驻条件;
(6)产品合作伙伴已注销,无法正常提供商品或服务,腾讯云有权立即与其终止合作。
8.4 退出后业务处理:产品合作伙伴退出时,对与用户之间已经达成的交易,按如下方式处理:
8.4.1用户项目未完成或未启动的,全部执行全额退款操作。
8.4.2 产品合作伙伴退出后,云应用商店仅支持用户对腾讯云自营部分续费提交。
8.4.3 产品合作伙伴退出后,云应用商店云应用商品的相关售后服务,均由产品合作伙伴自行与用户协商提供。

九、开源软件管理

产品合作伙伴因开源软件引用不合法合规带来的所有问题,且给腾讯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均由产品合作伙伴承担。 

十、附则

10.1 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10.2 云应用商店产品合作伙伴行为,发生在本规范生效之日或修订之日以前的,适用当时的规范;发生在本规范生效之日或修订之日以后的,适用本规范。
10.3 云应用商店有权根据市场环境、合作商合作体系发展状况等因素对本规范做相应的修订。
10.4  腾讯云有权对产品合作伙伴商品及服务的购销记录、报价清单、配置清单及发票进行必要审计,以确定产品合作伙伴切实遵守了本规范。如产品合作伙伴无正当理由不履行或延迟履行上述义务或腾讯云审计发现产品合作伙伴存在违约行为,腾讯云有权单方终止合作并追究产品合作伙伴违约责任。
 
附件一:
云应用商店产品合作伙伴违规情形处理一览表

违规级别
违规类型
违规内容
处罚措施
罚金扣除
一般
发布垃圾广告
指产品合作伙伴发布与入驻服务内容无关、对服务完成没有帮助的广告信息的行为。
屏蔽该信息并下架该商品
-
发布敏感信息
指产品合作伙伴发布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禁止发布的信息或者其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等方面的信息。
屏蔽该信息并下架该商品
-
发布淫秽色情信息
指产品合作伙伴发布淫秽色情、低俗等信息。
屏蔽该信息并下架该商品

产品合作伙伴盗用
产品合作伙伴未经允许,擅自使用他人软件、图片、音频、视频等内容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头像、服务、商品、店铺装修、店铺案例。
屏蔽该信息并下架该商品
-
严重
线下交易
用户引导产品合作伙伴线下交易,产品合作伙伴同意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 产品合作伙伴从云应用商店获取用户信息,无论以何种形式进行线下交易的。
2. 产品合作伙伴引导用户线下交易,无论用户是否同意,无论是否打款,金额大小。
清退并永久查封账号
5,000元
引流交易
1. 产品合作伙伴引导用户通过其他平台进行交易的,无论是否成功交易。
2. 产品合作伙伴将用户引流到其他平台增加访问流量的,无论用户是否同意。
清退并永久查封账号
5,000元
冒用名义,欺骗混淆
通过冒用名义、欺骗混淆的方式,使用户误以为产品合作伙伴是腾讯集团子公司或分公司、关联公司、代理或其他实质性关系的单位,或使用户误以为产品合作伙伴获得腾讯集团的推荐的行为。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清退并永久查封账号
5,000元
未经授权的宣传推广
产品合作伙伴在未获得腾讯云官方书面授权及履行合规审核流程的情况下,单方面通过公开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媒体宣传、市场营销材料、社交平台等)披露或暗示双方的合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
1)未经授权的内容发布:擅自引用腾讯云品牌标识、合作项目名称、业务模式细节或技术整合方案;
2)夸大合作范围:对合作内容、服务边界或联合解决方案的能力进行超出实际协议范围的表述;
清退并永久查封账号
5,000元
虚假交易
1. 产品合作伙伴产品合作伙伴以买家身份或委托他人以买家身份购买自已服务的行为(不包含代替真实用户下单的行为)。
2. 产品合作伙伴引导用户购买商品,协商退款。或全额支付后,对用户进行汇款、转账或充值而进行变相返现退款的行为。
商品屏蔽、限制发布商品、为时15天
-
恶意举报
1. 产品合作伙伴自己或利用他人,对竞争对手的正常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品、评论、服务等),在短时间内进行多次举报,严重妨碍产品合作伙伴正常交易活动的行为。无论是否对其他产品合作伙伴造成直接或间接的影响。
2. 指产品合作伙伴利用其他账号,对正常交易进行干扰,妨碍他人进行合理操作的行为。
商品屏蔽、限制发布商品、为时15天
-
辱骂、污蔑、要挟、威胁他人
1. 产品合作伙伴自己或利用他人,通过捏造、散布虚伪事实等不正当手段,对其他用户进行诋毁、贬低,辱骂等行为。
2. 在交易过程中,产品合作伙伴通过沟通工具(包括但不限于IM、QQ、电话、邮件)对用户进行辱骂、诋毁、人身攻击、要挟、威胁等行为。
商品屏蔽、限制发布商品、为时15天
-
盗用他人账户
指盗用他人腾讯云账户,涉嫌侵犯他人财产权的行为。
清退并永久查封账号
5,000元
骗取他人财物
指产品合作伙伴通过云应用商店以非法获利为目的(例如盗用他人品牌形象行骗等),非法获取他人财物,涉嫌侵犯他人财产权的行为。
清退并永久查封账户
5,000元
不诚信的行为
1. 收了用户支付成功后2个工作日内未工作的(非用户原因)。
2. 产品合作伙伴通过故意曲解云应用商店规则和交易流程等方式诱骗用户购买或付款的行为。
3. 产品合作伙伴在出售商品后不兑现自己在出售商品中承诺的行为。
4. 已书面、口头或其他形式作出承诺后,明示毁约的。
商品屏蔽、限制发布商品、为时30天
-
产品合作伙伴失去联系或无法沟通
1. 云应用商店在接到用户反映联系不上产品合作伙伴后,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站内信等方式联系产品合作伙伴,在48小时内仍无法和产品合作伙伴取得联系的情况。
2. 用户有证据能证明产品合作伙伴在未进行事先告知的情况下,连续72小时都联系不上产品合作伙伴的情况。
3. 云应用商店连续三次联系(无论任何途径)均无法在纠纷上进行实质沟通。
4. 恶意辱骂工作人员导致无法沟通。
商品屏蔽、限制发布商品、为时15天
-
未经授权获取、使用信息
产品合作伙伴将在平台上收集的信息用于服务之外的任何目的,将信息出售、转让或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前述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用户会员名、手机号码、地址、云商品账号密码、网站数据等。
永久查封账号
5,000元
出售恶意商品或服务
产品合作伙伴在服务或开发过程中出现账号提权、安装后门程序等主动危害系统安全的行为。
永久查封账号
5,000元
上架的商品含有木马、黑客程序等有损网络安全的。
上架的商品可能套取他人身份证、邮箱、手机号、银行账号、财付通账号等个人或者企业隐私信息的。
产品合作伙伴在服务过程中擅自修改用户云商品安全配置引起用户投诉的。
商品屏蔽、限制发布商品、为时15天
-
上架的商品内置未在云应用商店上架的商品/服务的售卖交易入口,对商品的续费必须通过云应用商店进行交易。
上架的商品内置独立的用户管理系统并要求用户重新注册或录入用户信息。
上架的商品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利的。
违法入驻规则
使用虚假资质或虚假信息进行入驻云应用商店的行为。
永久查封账号
5,000元
销售部署在其他品牌的云资源上的商品。
屏蔽该信息并下架该商品
-
注意:
未在本表列举范围内的违规情形,云应用商店依据本规范所确定的原则进行相应的处理。
云应用商店有权视违规行为的恶劣程度、影响范围、后果大小等,在本表基础上叠加适用其他必要的处罚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