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用腾讯云点播服务(以下简称“本服务”),您应当阅读并遵守《腾讯云点播服务等级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或“SLA”),以及《腾讯云服务协议》。本协议包含本服务的术语和定义、服务可用性/服务成功率等级指标以及赔偿方案和免责条款等相关内容。为使用本服务,请您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各条款内容,其中限制、免责条款或者其他涉及您重大权益的条款将会以加粗及/或加下划线等形式提示您重点注意。如您对协议有任何疑问,可以通过工单向腾讯云进行咨询。
除非您已充分阅读、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协议所有条款,否则,请您不要购买、使用本服务。您通过勾选、点击确认/同意,或您以任何方式购买、使用本服务,或您以其他任何明示或者默示方式表示接受本协议的,即视为您已阅读、理解本协议并同意接受本协议的约束。本协议即在您与腾讯云之间产生法律效力,成为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
1. 术语和定义
1.1 腾讯云提供的点播服务
腾讯云点播服务是指腾讯云为您提供集音视频存储管理、音视频处理、音视频 AI 能力和音视频加速播放于一体的一站式 VPaaS 服务,具体以您购买的服务和腾讯云提供的服务内容为准。
1.2 错误率
错误率 =(单位时间内状态码为“5xx”的错误数 + 单位时间内因点播服务故障导致用户正常请求未能到达点播服务端的请求数)/ 用户在单位时间内全部请求数。
说明
5xx:指 HTTP 状态码,表示服务器错误。
1.3 服务不可用
点播服务在单位时间内(5分钟为一个统计粒度)错误率大于0.05%(不含本数),视为该单位时间服务不可用。在连续10分钟或更长时间内,腾讯云点播服务均持续不可用才计入服务不可用时间,低于连续10分钟不计入服务不可用时间。
1.4 服务不可用时间
服务不可用时间为服务月度内点播服务不可用的分钟数之和。
1.5 服务月度
服务月度是指您购买本服务的服务期限所包含的各个自然月度,如您购买三个月本服务,服务开通之日为03月17日,则包含4个服务月度,其中第1个服务月度是指03月17日到03月31日,第2个服务月度是指04月01日到04月30日,第3个服务月度是指05月01日到05月31日,第4个服务月度是指06月01日到06月16日。服务可用性按服务月度单独核算。
1.6 大规模业务量级突增
腾讯云点播服务不设置存储、转码和流量限制,您可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动态扩展,但大规模业务量级突增,您需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书面告知腾讯云,否则将可能影响可用性。腾讯云不对您未按约定提前书面通知的大规模流量突增提供业务可用性承诺,即若因此影响服务可用性的,腾讯云不承担责任。
突增指标:
带宽:峰值增长量预计大于50Gbps,或峰值增长量大于10Gbps,且地域和运营商具有显著集中性。
存储:存储增长量预计大于100TB。
转码:转码输出时长增长量预计大于10万分钟/天。
视频审核:视频审核时长增长量预计大于4万分钟/天。
2. 服务可用性
2.1 服务可用性计算方式
服务可用性 =(1 - 服务不可用时间 / 服务月度内总时间)x 100%
2.2 服务可用性/服务指标标准
腾讯云提供的本服务可用性不低于99.9%,如未达到上述可用性标准(属于免责条款情形的除外),您可以根据本协议第3条约定获得赔偿。
3. 赔偿方案
对于本服务,如服务可用性低于标准,您有权按照如下条款约定获得赔偿:
3.1 赔偿标准
(1)赔偿以腾讯云发放代金券的形式实现,且为腾讯云服务可用性低于标准向您提供的全部及唯一赔偿,您应当遵守代金券的使用规则(包括使用期限等,具体以腾讯云官网发布的代金券相关规则为准)。发放的代金券不能折现、不开具发票,仅限您通过您的腾讯云账户购买本服务(腾讯云点播服务),不能购买其他的腾讯云服务,您也不可以将代金券进行转让、赠予等。
(2)如果某服务月度没有达到服务可用性标准,赔偿额按照相应未达标服务月度单独计算,赔偿总额不超过相应未达标服务月度内您就本服务支付的相应月度服务费(此处的月度服务费不含用代金券、优惠券和服务费减免等抵扣的费用)。
服务可用性 | 赔偿的代金券金额 |
低于99.9%但等于或高于99% | 当月月度服务费的10% |
低于99%但等于或高于95% | 当月月度服务费的25% |
低于95% | 当月月度服务费的50% |
3.2 赔偿申请时限
(1)如某服务月度没有达到服务可用性标准,您可以在没有达标的相应服务月度结束后的次月的第三(3)个工作日后,仅通过您使用该服务且发生可用性标准未达标情形的账户的工单系统提出赔偿申请。您提出赔偿申请后腾讯云会进行相应核实,根据本协议约定合理评估是否向您作出赔偿,对于服务月度的服务可用性的计算,若双方出现争议,双方均同意最终以腾讯云的后台记录为准。
(2)您最晚提出赔偿申请的时间不应超过未达标的相应服务月度结束后六十(60)个自然日。如果您在未达标的相应服务月度结束后的六十(60)日内未提出赔偿申请或者在未达标的相应服务月度结束后的六十(60)日之后才提出赔偿申请或者您通过非本协议约定的方式提出申请的,均视为您自动放弃要求赔偿的权利及向腾讯云主张其他权利的权利,腾讯云有权不受理您的赔偿申请,不对您进行任何赔偿或补偿。
4. 免责条款
由以下原因导致的服务不可用,不属于服务不可用的计算范畴和腾讯云的赔偿范畴,腾讯云无须向您承担责任:
4.1 任何腾讯云所属设备以外的网络、设备故障、系统故障、通信线路故障或配置调整引起的。
4.2 您的应用程序受到黑客攻击而引起的。
4.3 您维护不当或保密不当致使数据、口令、密码等丢失或泄露所引起的。
4.4 您的疏忽或由客户授权的操作所引起的。
4.5 您未遵循腾讯云协议、本服务使用文档或使用建议引起的。
4.6 由于您所安装软件或者其他非腾讯云直接运营的第三方软件或者配置引起的服务不可用或服务不达标。
4.7 由于不可抗力引起的不可用。不可抗力指协议各方所不能预见、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不能克服和不能避免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冰雹、海啸、台风、旱灾、火灾等;政府行为如政府当局颁布或调整、变更的政策、法律、法规和采取新的行为措施等导致协议不能履行;社会异常现象如骚乱、疾病、战争、罢工(但不包括各方内部劳资纠纷)等;其他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各方造成重大影响的事件。
4.8 因如下情形导致的服务异常而引起的不可用:
(1)基础电信资源的变动。包括但不限于电信部门技术调整,电信/电力部门对电信网络/电力资源进行安装、改造、维护,电信/电力线路被破坏;
(2)政府主管部门、运营商的管控行为;
(3)公共网络的阻塞、运行效率下降或黑客行为;
(4)其他非腾讯云过错所导致的、腾讯云无法控制或合理预见的情形。
4.9 由于您未按约定购买或支付服务费用导致的服务器被暂停或终止。
4.12 非腾讯云原因造成的服务不可用或服务不达标的情况。
4.13 属于相关法律法规、相关协议(包括《腾讯云服务协议》及本协议引述的其他协议)、相关规则(包括官网相关页面中对于本服务的服务内容、价格等服务事项的说明和您在购买、使用本服务中确认同意的页面条款、使用文档等规则)或腾讯云单独发布的适用于本服务的相关规则、说明等中所述的腾讯云可以免责、免除赔偿责任等的情况。
4.14 腾讯云预先通知您需要进行系统维护所引起的,包括割接、维修、升级和模拟故障演练。
4.15 您内容违规或其他原因而导致域名被封禁而产生的错误。
4.16 您大规模流量突发增长未提前书面告知腾讯云所导致的可用性降低。
5. 其他
5.1 双方确认并在此认可:在任何情况下,若您在使用本服务过程中因腾讯云违约原因造成您的损失,腾讯云的违约赔偿总额不超过您已经支付的相应违约服务对应的服务费总额。如果您使用本服务超过12个月的,腾讯云所承担的违约赔偿总额不超过损害发生时您就该服务过往12个月所支付的服务费用的总额。
5.2 基于网络服务的及时性、复杂性、高效性等特性及响应监管要求和政策规范等原因,您同意腾讯云可以对本协议条款做出修改,您可以在腾讯云官网的最新版本中查阅相关协议条款。如您不同意腾讯云对协议所做的修改,您有权停止使用本服务,如您继续使用本服务,表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修改后的内容,也将遵循修改后的内容。
5.3 腾讯云在腾讯云官网(https://cloud.tencent.com)相关页面中对于本服务的服务内容、价格等服务事项的说明和您在购买、使用本服务中确认同意的页面条款、使用文档等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协议作为《腾讯云服务协议》的附属协议,具有与《腾讯云服务协议》同等效力,本协议未约定事项,您需遵守《腾讯云服务协议》的相关约定。若本协议与《腾讯云服务协议》中的条款相冲突或不一致,则以本协议为准,但仅在该冲突或不一致范围内适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