删除一个函数。
概要
DROP FUNCTION [IF EXISTS] name ( [ [argmode] [argname] argtype[, ...] ] ) [CASCADE | RESTRICT]
描述
DROP FUNCTION 删除一个存在函数的定义。要执行这个命令该用户必须是该函数的拥有者。必须要指定参数类型,因为几个不同的函数可能存在同名,但其参数列表不同。
参数
IF EXISTS:如果函数不存在,不会抛出错误。这种情况下会发出通知。
name:存在函数的名称(可选方案限定)。
argmoden参数的模式:IN、OUT、INOUT 或 VARIADIC。如果省略,则默认是 IN。注意 DROP FUNCTION 实际上并不会注意 OUT 参数,因为仅需要输入参数就能决定函数的身份。索引列出 IN、INOUT 和 VARIADIC 参数即可。
argname:参数的名字。注意 DROP FUNCTION 实际上并不注意参数名字,因为仅需要参数数据类型就能决定函数的身份。
argtype:函数参数的数据类型(可选方案限定)如果有的话。
CASCADE:自动删除依赖于该函数的对象,例如操作符号。
RESTRICT:如果有任何对象依赖于该函数,则拒绝删除该函数,这是默认的。
示例
删除平方根函数:
DROP FUNCTION sqrt(integer);
兼容性
SQL 标准中定义了 DROP FUNCTION 语句,但是这和该命令不兼容。
另见
CREATE FUNCTION、ALTER FUNC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