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区划
本功能用于构建 GB/T28181协议规范中的行政区划目录,核心是建立实际地理区域与设备的归属关系,便于后续向上级平台级联共享。
说明:
操作步骤
1. 登录 智能视图计算平台控制台,选择国标级联 > 组织管理 > 行政区划,单击创建行政区划组织。


2. 填写行政区划组织名称,并选择服务节点(后续行政区划关联通道时,只能选择该服务节点下接入设备的通道),单击确定完成创建。


3. 自动进入行政区划组织详情页面,按照页面上方三个步骤的提示,分别完善行政区划组织节点、关联通道、修改通道编码。


4. 完善行政区划组织节点:单击左侧“+”号,按顺序创建省级行政区划。
单击省级行政区划后悬浮显示的“+”号,可在其下创建市级行政区划(第三层区县级行政区划、第四层基层接入单位创建过程类似)。
说明:
整棵组织树的最大纵深为4层,其中前三层均依照 GB/T2260—2007的行政区划规范进行选择,第四层基层接入单位允许用户自定义名称和编码(2位数字)。
基层接入单位的名称可编辑,但编码后续无法编辑。


5. 关联通道:选中某层行政区划后,单击关联通道,此处可对绑定的服务节点下接入设备的通道进行选择。


6. 单击下一步随后可对已选通道修改通道编码,依据协议中编码规则重新规范化拟定,生成新通道编码。
注意:
编码规则强烈建议您根据上级平台要求进行选择,避免后续级联共享时不符合上级平台要求。


7. 完成通道关联后,若需要修改新通道名称或编码,可单击编辑进行修改。 至此,完成了视频通道与行政区划的绑定关系。


业务分组
用户可根据自身业务场景设计组织结构,核心是建立组织结构与设备的归属关系,便于后续向上级平台级联共享。
说明:
功能使用前,请优先完善好上述的行政区划。
操作步骤
1. 登录 智能视图计算平台控制台,选择国标级联 > 组织管理 > 业务分组,单击创建业务分组。


2. 填写业务分组名称、根节点编码,并关联已创建的行政区划组织,单击确定完成创建。
注意:
根节点编码等同于业务分组编码,需自定义20位数字,其中第11至13位必须为“215”,创建后无法修改。


3. 自动进入业务分组详情页面,单击左侧“+”号,完善组织结构。
说明:
一个业务分组组织树下包含多组虚拟组织,父虚拟组织下又可进一步划分子虚拟组织。
各级虚拟组织均需自定义20位编码,其中按照协议规范,第11至13位必须为“216”。
各级虚拟组织均支持关联(挂载)具体通道。


4. 单击关联通道,此处可对已绑定的行政区划组织树下的通道进行选择,实现“通道-行政区划组织-业务分组组织”三者绑定。
说明:
单个组织节点最多可关联1万路通道。


5. 可对通道进行移动组织或删除操作(后续若已处于级联状态中,在此处删除通道,也意味着不再向上级平台共享该通道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