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毁/退还集群

最近更新时间:2024-10-14 15:5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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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不再需要 RocketMQ 集群时,可以销毁并释放该集群。

操作步骤

虚拟集群
专享集群&通用集群
如果想删掉创建的虚拟集群,可以通过以下步骤操作:
1. 集群管理列表页,单击操作列的删除
2. 在删除的确认弹框中,单击删除,即可删除集群。 删除后,该集群下的所有配置都会被清空,且无法恢复,请谨慎操作。
说明:
为了避免用户的误操作造成集群内部数据(例如 Topic 和 Group 等),在删除集群时,控制台会对您集群内的资源进行校验,如果存在资源未删除,如命名空间,Topic 或者 Group 未删除,则无法删除集群。
在删除命名空间时,请先删除命名空间内的 Topic 和 Group,目前均已支持控制台批量删除。删除命名空间前,还需要删除命名空间的绑定角色。在命名空间列表页,单击配置权限



进入权限配置页面后,单击删除后,解除两者的绑定关系,之后可以再次前往命名空间页,删除命名空间。

如果想删掉创建的专享/通用集群,可以通过以下步骤操作:
1. 集群管理列表页,单击操作列的 销毁/退还 按钮。
2. 退还集群 页面,确认集群信息,如果当前集群存在消息堆积,会在当前页面进行提醒。



3. 确认完成后,进入 下一步。进入下一步后会展示退款明细和金额。



4. 确认无误后,集群将进入“隔离中” 的状态,“隔离中” 的集群无法进行消息的生产和消费,进入“隔离中”的状态超过7天后的集群,将会被自动销毁。
5. 对于处于“隔离中” 状态的集群,您如果要彻底删除该集群,您可以继续点击操作列的 销毁 按钮。
6. 如果您在集群的隔离期内希望恢复集群的使用,您可以在隔离期内点击操作列的 恢复 按钮,即可恢复使用期间的元数据和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