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场景
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和原《信息产业部第33号令》规定,拟从事新闻、出版、药品和医疗器械、文化、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网络游戏等互联网信息服务,需要进行前置审批才能通过备案。详情请参考 前置审批相关。
材料下载
说明:
1. 为了提高 ICP 备案审核的通过率,请您在不涉及前置审批承诺书中使用正楷手写签名,避免使用连笔字。
2. 填写完成之后,通过腾讯云备案系统的补充材料页面进行上传。
模板 | 填写说明 |
![]() | 1. 请填写备案服务(网站/APP)开展的服务内容。 2. 如果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关键词“个人互联网直播/互联网直播技术服务/互联网直播”,不涉及项请填写不涉及“个人互联网直播/互联网直播技术服务/互联网直播”前置审批相关内容。 3. 请签字加盖单位公章(鲜章)。 4. 请在日期处填写签署文件的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