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搭低代码服务等级协议

最近更新时间:2023-03-27 15:3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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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使用腾讯云微搭低代码服务(以下简称“本服务”),您应当阅读并遵守《腾讯云微搭低代码服务等级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或“SLA”),以及《腾讯云服务协议》。本协议包含本服务的术语和定义、服务可用性/服务成功率等级指标、赔偿方案、免责条款等相关内容。请您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各条款内容,限制、免责条款或者其他涉及您重大权益的条款可能会以加粗、加下划线等形式提示您重点注意。
请您注意,本协议仅适用于公有云形态下的微搭低代码服务。除非您已充分阅读、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协议所有条款,否则,请您不要购买本服务。您单击“同意”、“下一步”或您的购买、使用等行为或者您以其他任何明示或者默示方式表示接受本协议的,即视为您已阅读并同意本协议的约束。本协议即在您与腾讯云之间产生法律效力,成为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
本协议自 2023-04-27 正式生效,不适用于非商业化版本的本服务。

1. 术语和定义

1.1 腾讯云微搭低代码服务

腾讯云微搭低代码是一个高性能的低代码开发平台,用户可通过拖拽式开发,可视化配置构建 PC Web、H5 和小程序应用。支持打通企业内部数据,轻松实现企业微信管理、工作流、消息推送、用户权限等能力,实现企业内部系统管理。连接微信生态,和微信支付、腾讯会议,腾讯文档等腾讯 SaaS 产品深度打通,支持原生小程序,助力企业内外部运营协同和营销管理。

1.2 服务月度

服务月度是指您购买本服务的服务期限所包含的各个自然月度,如您购买三个月本服务,服务开通之日为3月17日,则包含4个服务月度,其中第1个服务月度是指3月17日到3月31日,第2个服务月度是指4月1日到4月30日,第3个服务月度是指5月1日到5月31日,第4个服务月度是指6月1日到6月16日。服务可用性以每个服务月度为单位单独核算。

1.3 服务不可用时间

根据腾讯云微搭低代码系统日志显示,在腾讯云微搭低代码服务器端,您的账号单位时间内(1分钟为一个统计粒度)错误率超过5%,视为该单位时间的服务不可用。如在一个服务月度内,服务器端显示有1分钟的错误率均超过5%,则该服务月度内,服务不可用时间为1分钟。

1.4 错误率

单位时间内服务返回失败请求数量与单位时间内总有效请求数量的比值。

1.5 失败请求

腾讯云微搭低代码平台服务器端异常导致的应用不可用请求错误(不包含您基于腾讯云微搭低代码平台自行设计或配置应用而导致的不可用),如腾讯云微搭低代码平台接口 HTTP 状态码为500导致应用不可用。

1.6 服务月度内总时间

按照服务月度内的天数 × 24(小时)× 60(分钟)计算。

2. 服务可用性

2.1 服务可用性计算方式

服务可用性 =(1 - 服务月度内服务不可用时间 / 服务月度内总时间)× 100%

2.2 服务可用性

腾讯云提供的微搭低代码服务可用性不低于99.9%,如未达到上述可用性标准(属于免责条款情形的除外),您可以根据本协议第3条约定获得赔偿。

3. 赔偿方案

对于公有云形态下已使用本服务并已产生费用的客户,如服务可用性低于标准,您有权按照如下条款约定获得赔偿:

3.1 赔偿标准

(1)赔偿以腾讯云发放代金券的形式实现,您应当遵守代金券的使用规则(包括使用期限等,具体以腾讯云官网发布的代金券相关规则为准)。发放的代金券不能折现、不开具发票,仅限您通过您的腾讯云账户购买本服务,不能购买其他的腾讯云服务,您也不可以将代金券进行转让、赠予等。
(2)如果某服务月度没有达到服务可用性标准,赔偿额按照相应未达标服务月度单独计算,赔偿总额不超过相应未达标服务月度内您就本服务支付的相应月度服务费(此处的月度服务费不含用代金券、优惠券、服务费减免等抵扣的费用)。
服务月度的服务可用性
赔偿代金券金额
低于99.9%但等于或高于99%
月度服务费的10%
低于99%但等于或高于95%
月度服务费的25%
低于95%
月度服务费的50%

3.2 赔偿申请时限

(1)如某服务月度没有达到服务可用性标准,您可以在没有达标的相应服务月度结束后的次月的第五(5)个工作日后,仅通过您相应账户的工单系统提出赔偿申请。您提出赔偿申请后腾讯云会进行相应核实,对于服务月度的服务可用性的计算,若双方出现争议的,双方均同意最终以腾讯云的后台记录为准。
(2)您最晚提出赔偿申请的时间不应超过未达标的相应服务月度结束后六十(60)个自然日,且提出赔付的环境正常运行。如果您在未达标的相应服务月度结束后的六十(60)日内未提出赔偿申请或者在未达标的相应服务月度结束后的六十(60)日之后才提出赔偿申请或者您通过非本协议约定的方式提出申请的,均视为您自动放弃要求赔偿的权利及向腾讯云主张其他权利的权利,腾讯云有权不受理您的赔偿申请,不对您进行任何赔偿或补偿。

4. 免责条款

由以下原因导致的服务不可用,相应服务不可用时间不属于服务不可用的计算范畴和腾讯云的赔偿范畴,腾讯云无须向您承担责任:
4.1 您自行操作(如在控制台、API 等控制方式对业务应用进行删除等操作)等引起的不可用。
4.2 您自行安装的其他第三方应用或配置引起的错误而导致的不可用。
4.3 私有化部署微搭低代码后,在私有化运行环境中发生的报错。
4.4 腾讯云预先通知您后进行系统维护所引起的。
4.5 任何腾讯云所属设备以外的网络、设备故障或配置调整引起的。
4.6 您的应用接口或数据受腾讯云以外第三方行为引起的,超出了腾讯云所采取的合理的技术安全措施的范围,例如遭受黑客攻击、或您第三方供应商疏忽导致的。
4.7 您维护不当或保密不当致使数据、口令、密码等丢失或泄漏所引起的。
4.8 由于您的疏忽导致的误操作或由您授权的操作所引起的。
4.9 您未遵循腾讯云产品使用文档或使用建议引起的。
4.10 使用超过当前付费套餐标定的版本服务能力上限或资源包资源项配额(上限和配额以版本及套餐的说明文档为准)而导致的服务不可用。
4.11 非腾讯云原因造成的服务不可用或服务不达标的情况。
4.12 属于相关法律法规、相关协议、相关规则或腾讯云单独发布的相关规则、说明等中所述的腾讯云可以免责、免除赔偿责任等的情况。
4.13 其他不可抗力引起的。

5. 客户义务

本服务仅限于您自身业务使用,您在使用本服务过程中不得无证经营,不得将本服务通过转售、转租等方式提供给第三人使用,不得从事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范的行为,一旦腾讯云主动发现有类似行为或者收到第三方相关投诉的,腾讯云有权随时中止或终止服务且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此导致腾讯云遭受损失的,您应予以赔偿。

6. 其他

6.1 您了解腾讯云无法保证本服务毫无瑕疵,但腾讯云将尽力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及服务水平,所以您同意:即使本服务存在瑕疵,但若上述瑕疵是当时行业技术水平所无法避免的,其将不被视为腾讯云违约。您同意和腾讯云共同合作解决上述瑕疵问题。
6.2 双方确认并在此认可:在任何情况下,若您在使用本服务过程中因腾讯云违约原因造成您损失的,腾讯云的违约赔偿总额不超过您已经支付的相应违约服务对应的服务费总额。
6.3 腾讯云有权根据变化适时或必要时对本协议条款做出修改,您可以在腾讯云官网的最新版本中查阅相关协议条款。如您不同意腾讯云对协议所做的修改,您有权停止使用本服务,如您继续使用本服务,则视为您接受修改后的协议。
6.4 本协议作为《腾讯云服务协议》的附属协议,具有与《腾讯云服务协议》同等效力,本协议未约定事项,您需遵守《腾讯云服务协议》的相关约定。若本协议与《腾讯云服务协议》中的条款相冲突或不一致,则以本协议为准,但仅在该冲突或不一致范围内适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