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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首页 >问答首页 >Python标准库中容器的命名约定

Python标准库中容器的命名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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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ck Overflow用户
提问于 2020-07-19 21:20:01
回答 1查看 1K关注 0票数 11

考虑一下Python标准库中用于不同类型容器的命名约定:

为什么有些方法会遵循骆驼箱,而其他方法,比如dequedefaultdict,却不这样做呢?这些方法在解释这种差异的方式上有什么不同呢?

如果是因为在某个时候约定发生了变化,那么为什么模块不提供别名,比如给旧名字加上骆驼大小写名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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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1

Stack Overflow用户

发布于 2020-07-19 21:28:29

通常在python中,类名遵循"pascal“案例约定,方法/函数遵循"snake”案例约定。但以下是https://www.python.org/dev/peps/pep-0008/的官方参考资料

包和模块名称 模块应该有短的、全小写的名称.如果提高了可读性,可以在模块名中使用下划线。Python包也应该有短的、全小写的名称,尽管不鼓励使用下划线。 当用C或C++编写的扩展模块附带一个提供更高级别(例如更面向对象的)接口的Python模块时,C/C++模块具有一个前导下划线(例如_socket)。 类名 类名通常应该使用CapWords约定。 函数的命名约定可以在接口记录在案并主要用作可调用的情况下使用。 注意,内置名称有一个单独的约定:大多数内置名称是单个单词(或两个单词一起运行),CapWords约定只用于异常名称和内置常量。

票数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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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原文内容由Stack Overflow提供。腾讯云小微IT领域专用引擎提供翻译支持
原文链接:

https://stackoverflow.com/questions/62985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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