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高速发展,配套的法律法规等监管制度完善速度慢跟不上,是事实,在电子商务、个人隐私、数据安全、版权保护、知识产权诸多领域都有一些灰色地带,让互联网上一直存在各种地雷。 可喜可贺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草案)》在上个月,通过了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的初次审议。近日,全国人大官网公布网络安全法(草案)全文并征求民意。 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里程碑事件,对人们的网络生活、对互联网相关企业的业务运营,都将产生巨大、深远的影响。草案尚在征集意见阶段,不过基本框架已面面俱到了,里面还是有不少值得关
2017年是全球网络安全立法日新月著的一年,更是我国网络安全立法厚积薄发的一年。值此背景下,12月15日,公安部第三研究所网络安全法律研究中心正式发布《全球网络安全政策法律动态与研判(2017年)》研究报告,通过分析各国网络安全“行动域”的政策法律动态,展望2018年的国际立法态势,以期为我国网络安全立法提供参考。现发布研究报告的摘要及目录。
近日,举行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了《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该草案确立了“告知——同意”为核心的个人信息处理一系列规则,明确了国家机关对个人信息的保护义务,标志着我国开启了全面加强个人信息的法律保护的进程。 作为一部保护个人信息权益的法律,《个人信息保护法》(以下简称“个保法”)在规范个人信息处理活动的同时,也需要关注个人信息安全和保护的问题。在个保法征求意见稿的说明中提出,要处理好与有关法律的关系。与网络安全法,和已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数据安全法草案相衔接,对于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
8月13日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举行记者会。发言人臧铁伟介绍了立法工作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20日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个人信息保护法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
电商行业一年一度的双十一、双十二“庆典”刚刚过去没多久,接下来还有“双旦”促销等一系列的网购活动。可以说,人们在享受网购带来便利的同时,也经历过太多假货、野蛮快递等各种问题。 就在今天,经过三年深入调
这是我国首部专门针对个人信息保护的系统性、综合性法律,在立法高度上,社会重大问题的回应上都极具特色,也为全球数字治理贡献中国方案。
腾讯研究院法律研究中心 重点内容: 【网络治理】民诉法司法解释出台,明确聊天记录等可作为民事案件证据,电子证据的合法性得以确定;“快播案”历时一年多,CEO王欣等4人因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被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争议多年的“网络中立”问题迎来历史性投票,宽带互联网被重新分类,付费优先、减慢特定内容网速、ISP自行屏蔽等被明确拒绝。 【知识产权】最高院就审查知识产权与竞争行为保全案件司法解释公开征求意见,针对已经具有一定司法经验的知识产权领域进行尝试,同时将司法解释扩展至竞争法领域;国家
博雯 发自 凹非寺 量子位 报道 | 公众号 QbitAI 禁止大数据杀熟,拟入法了! 在8月17日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第三十次会议上,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经过了审议。 而在这一草案中,就明确提出了禁止大数据杀熟的内容。 不得在价格上实行差别待遇 草案中首先明确指出: 在通过自动化决策方式向个人进行信息推送、商业营销,应当同时提供不针对其个人特征的选项,或者向个人提供拒绝的方式。 也就是说,不能在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利用其个人信息进行自动化决策。 如果用户不接受,商家也不能拒绝提供服务,或在交易价格
据新华社消息,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今日表决通过网络安全法,将于明年6月1日起施行。法律进一步界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范围;对攻击、破坏我国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境外组织和个人规定相应的惩治措施;增加惩治网络诈骗等新型网络违法犯罪活动的规定等。 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新闻局局长何绍仁于11月7日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网络安全法。 何绍仁表示,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刚才举行了闭幕会,常委会组成人员155人出席,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会议以1
1、个人网店大部分将要工商登记:社会效益如何最大化 个人开网店需要工商登记吗?10月31日,《电子商务法(草案)》已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本次二审稿草案明确: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但是,销售自产农副产品、销售家庭手工业产品、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需要进行工商登记的除外。按此规定,通过微信、微博、淘宝销售产品的个人微商、网店主大多需要进行工商登记。 开网店是否需要工商登记,在征求意见草案时曾引发广泛争议,从目前来看,将电商分
在12月20日由腾讯主办的2020 Techo Park开发者大会安全分论坛上,腾讯安全云鼎实验室针对目前数据安全治理过程中存在的技术规划、合规难题,正式发布了腾讯安全云访问安全代理CASB,利用先进密码技术保护企业的商业数据以及个人信息数据安全,收敛由敏感数据泄露带来的企业业务运营风险以及数据合规问题。
此部分节选《中国互联网法律政策报告(2014)》,由“腾讯研究院法律研究中心、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互联网法律研究中心“联合推出 执笔人:司晓、张钦坤、李海英、田小军、刘娜 1.《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修改 加大侵权处罚力度 由于在著作权侵权判定中赔偿数额的确定一直是一个较大的难题。很多侵权诉讼中,权利人所获得的赔偿额小到根本不足以威慑侵权人以制止其再度侵权,例如在侵犯音乐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中,单首歌曲的赔偿额一般只有几百元。这对于侵权人来说,违法成本很低。为了解决司法领域的这一困境
11月业务安全月报 | 台湾2300万人信息泄露;黑客两分钟即可破解安卓锁屏;乌克兰”IT军团“入侵俄罗斯中央银行导语:随着数字化的深入普及,业务愈加开放互联。企业的关键数据、用户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过程等均处于边界模糊且日益开放的环境中,涉及利益流和高附加值的业务面临多样的安全隐患,随时可能遭遇损失,进而影响企业运营和发展。为了让大家更全面的了解网络安全的风险,顶象自7月起将针对每月值得关注的安全技术 和事件,包括业务安全、内容安全、移动安全等进行盘点总结。国内安全热点台湾 2300 万人民信息泄露,黑客开价5000美元近期,联合新闻网披露,有黑客在国外论坛 “BreachForums”上出售 20 万条中国台湾省民众的个人资料,并声称拥有台湾省 2300 万民众的详细信息。台湾省某部门接到举报后立刻展开调查,初步调查结果显示,在售的 20 万条信息所有者主要集中在宜兰地区,且信息全部吻合,县长林志妙、民进党立委陈欧珀的个人信息也在其中。据悉,这些数据包括台湾省的人口记录,可以很容易地从这些数据中找到所有民众的兵役记录、教育记录和居住地址等个人信息。中国台湾省某部门指出,论坛上出现的 20 万条个人资料,只是黑客抛出的样本,供买家 "测试",黑客会和有兴趣的买家打交道,事实上,想要这些数据的人大多是电诈团伙成员。国家网信办修订《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发布施行近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新修订的《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新《规定》)。新《规定》自2022年12月15日起施行。新《规定》旨在加强对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的规范管理,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健康发展。《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施行以来,对于规范跟帖评论环节信息秩序,维护良好网络环境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互联网新技术新应用的快速发展,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也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需要适应形势发展变化进行修订完善。新《规定》共16条,重点明确了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跟帖评论管理责任、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和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应当遵守的有关要求等内容。全国首个《信息安全技术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要求》发布11月7日,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司、中央网信办网络安全协调局、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在京联合召开《信息安全技术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要求》(GB/T 39204-2022)(以下简称《保护要求》)国家标准发布宣贯会。据介绍,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是国家网络安全保护的重中之重,作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发布一年后首个正式发布的关基标准,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的实际落地具有重要意义。据悉,《信息安全技术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要求》是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标准体系的构建基础,将于2023年5月1日正式实施。标准提出了以关键业务为核心的整体防控、以风险管理为导向的动态防护、以信息共享为基础的协同联防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3项基本原则,从分析识别、安全防护、检测评估、监测预警、主动防御、事件处置等6个方面提出了111条安全要求,为运营者开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工作需求提供了强有力的标准保障。市场监督总局、国家网信办发布《个人信息保护认证实施规则》11月1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个人信息保护认证实施规则》(以下简称《规则》),鼓励个人信息处理者通过认证方式提升个人信息保护能力。《规则》共计7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制定,规定了对个人信息处理者开展个人信息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删除以及跨境等处理活动进行认证的基本原则和要求。《规则》指出,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符合GB/T 35273《信息安全技术 个人信息安全规范》的要求。对于开展跨境处理活动的个人信息处理者,还应当符合TC260-PG-20222A《个人信息跨境处理活动安全认证规范》的要求。上述标准、规范原则上应当执行最新版本。得物 APP 被爆删除用户视频11 月 12 日,有网友在某平台发布一段视频,视频中该网友声称收到在得物 App 购买的商品后发现货物存在问题,随即拍下视频反馈给得物官方,并上传了一些与商品相关的视频证据到平台。之后发生的事情就非常诡异了,该网友手机突然弹出两条信息,疑似是得物涉嫌通过调用其手机权限,删除了相册中与得物货物相关的视频。据悉,遭受删除视频里一条是开箱确定商品有问题的,另外一条是去专柜做对比的。这一视频迅速传播,有关得物 APP 侵害用户个人信息的言论广为流传,13 日一早,得物 APP 立刻冲上热搜,得物方面不得不站出来回应。随后这一消息迅速登上“热搜”,并引发网友的广泛吐槽。对于网友曝光的得物 APP 调用客户手机权限,删除其录下的货物有问题视频证据一事,得物 App 发布官方声明,收到用户反馈
NIST的网络安全框架2.0(CSF2.0)草案的目的为行业、政府机构和其他组织提供指导,以降低网络安全风险。它提供了一种高阶(概要)的网络安全结果的分类,它可被任何组织使用,无论其规模、部门或成熟度如何。该框架并没有规定应该如何实现这些结果,而是为实现这些结果提供指导。
数字经济加速发展,密码应用成为探讨云时代数据安全问题最为紧密的关注点之一。 在12月20日由腾讯主办的2020 Techo Park开发者大会安全分论坛上,腾讯安全云鼎实验室针对目前数据安全治理过程中存在的技术规划、合规难题,正式发布了腾讯安全云访问安全代理CASB,利用先进密码技术保护企业的商业数据以及个人信息数据安全,收敛由敏感数据泄露带来的企业业务运营风险以及数据合规问题。 该方案是国内首个通过云原生密码技术提供极简合规数据加密解决方案,有效降低数据安全及数据加密技术策略实施门槛,助力企业满足《密码
数据猿导读 对于6月1日即将施行的《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以及大数据行业企业关心更多的是新法将会给其业务带来的影响。而随着前几天肆虐全球的WannaCry病毒事件的发酵,网络安全问题似乎已经上升为全民议
当前,互联网产业的快速发展受到政府、产业和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依法治理互联网的需求也愈加迫切。腾讯研究院法律研究中心与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政策与经济研究所合作,依托双方团队在互联网法律领域的研究积淀
詹映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副教授 一、问题的提出 “通知-移除”规则(notice and take down),原本是在网络著作权侵权领域为网络服务提供者(ISP)设置的一种责任认定和豁免机制,后来又延伸至网络商标权侵权,但由于专利的特殊性,即专利侵权的认定非常复杂,让网络平台进行专利侵权认定是很困难的,所以“通知-移除”规则一般未被用于专利侵权。但是,随着近年来我国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淘宝等网络交易平台收到专利侵权的投诉或通知开始急剧增多,淘宝网2013年共受理专利侵权投诉51.7
近年来,全球掀起个人信息与隐私的立法热潮。欧盟2018实施GDPR,美国2020年实施CCPA,两部法规均对企业处理用户的数据提出更严、更具体的约束和要求;最近十月份,我国对外公布《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它全面和具体地规定了企业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的各项义务,同时指出违反法规最高可面临5000万或一年度营业额5%的巨额罚款。
2020年7月和10月,我国陆续发布两部重磅级的法规草案——《数据安全法(草案)》和《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欧盟于2018 年实施《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美国于2020 年实施《加州消费者隐私法案》(CCPA),日本于2020年6月通过修订版《个人信息保护法》。随着全球数据安全法规监管的不断强化,合规性问题不得不纳入企业数据安全建设考虑范围。然而,法规对企业更高的安全要求,这给传统的数据安全防护技术与措施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
多年来,NIST(美国国家标准与技术研究院)的研究报告、标准、指南以及所推荐的最佳实践都聚焦于提高网络安全策略和措施的有效性,并且该研究院还发布了一系列不断扩展的、最新的网络安全相关工具包。从历史数据看,NIST的大部分输出物主要是为联邦政府机构开发,这些机构根据法规和政策来使用该研究院所出版的网络安全标准和指南。虽然说是为政府机构开发,但是,在美国,许多私营部门的网络安全从业人员、产品供应商和集成商、州和地方机构、以及其他看到NIST信息和服务价值的人也都在广泛地使用并依赖于NIST的研究成果。实际上,这
互联网行业法律动态报告(2014年12月) 腾讯互联网法律研究中心 重点摘要: 2014年12月,网络治理、网络犯罪、知识产权、竞争规则、电子商务、互联网金融、个人信息保护等领域热点频出。 【网络治理】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意见》;广告法修订草案二审稿增加针对网络广告违法的规定。 【网络犯罪】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通报了5起打击网上淫秽色情专项行动案件查处和判决情况;英国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立法。 【知识产权】国家版权局官方网站通报了《“剑网2014”专项行动
近日,中国互联网协会在北京组织召开了多项团体标准草案评审会,由腾讯牵头的《基于AI的多媒体内容识别技术能力要求》、《面向网络信息内容的数据标注流程指南》和《网络运营者针对未成年人的有害信息防治体系建设框架》三项标准草案通过了评审,正式转为征求意见稿,会上就标准的内容形成了进一步的共识。预计明年年内正式发布并推广应用。
这是一个非常宏大的主题,也许它会无所不包,但核心的关注点将是安全的顶层设计。这与笔者的职业方向一致,所以就这么愉快的确定了。
1 美国 2010 年12 月,美国商务部也发表了一份题为“Commercial Data Privacy and Innovation in the InternetEconomy: ADynamic Policy Framework”(互联网经济中的商业数据隐私与创新:动态政策框架)的长达88 页的报告。在这份报告指出,为了对线上个人信息的收集进行规范,需要出台一部“隐私权法案”,并提议设立隐私政策办公室(Privacy Policy Office),在隐私问题上对国内外的相关利益方进行协调。 目前,在
印度政府11月18日发布了《2022年个人数据保护法案》草案,自2018年7月首次提出以来,这是印度政府第四次修改该草案。 《2022年个人数据保护法案》草案旨在确保个人数据的安全,在用户同意的情况下,表明收集信息的目的并确切分类。该草案将在2022年12月17日之前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印度有超过7.6亿活跃的互联网用户,这就要求在线平台产生和使用的数据必须遵守隐私规则,以防止滥用,同时要加强问责,提高用户信任度。 印政府表示:"该法案会是全面管理印度个人数据保护的法律框架。"该法案规定了个人数据的处理方
2020年,产业互联网迎来全面爆发,网络安全也同样面临前所未有的新挑战。面对即将到来的2021年,企业将如何把握安全态势,迎接新趋势? 在今天举办的腾讯全球数字生态大会厦门峰会上,腾讯安全战略研究部携
各位 Buffer 周末好,以下是本周「FreeBuf周报」,我们总结推荐了本周的热点资讯、安全事件、一周好文和省心工具,保证大家不错过本周的每一个重点! 热点资讯 1、英国与韩国完成脱欧后首个独立数据传输协议 英国已经完成脱欧后的第一个独立数据保护决议,这将允许英国在今年年底之前不受限制地将个人数据安全地转移到韩国。 2、罕见操作,Meta封禁多个美国军方小号 近日Meta已经封禁了多个美国军方的小号,其中包括Facebook/Instagram等社交平台上的账号,并表示这些由美国军方运营的账号
PCEP的全称是Path Computation Element Communication Protocol,直译过来就是路径计算单元通信协议。简单概括就是一个通信协议,基于TCP的应用层协议,具体用来干什么,会在下面逐步介绍。
编者按:数据泄漏正成为全球互联网企业信息安全的重灾区,最近一段时间,信息泄露事件可谓接二连三。 故事我们先从一只老鼠说起 2017年1月16日,新浪微博上一只老鼠成了网红。网友@筱东嘚 在修汽车时发现老鼠居然在其汽车里藏粮食。他本意只是晒图,可万万没有想到,网友评论居然都偏向了老鼠…… 大家群情激奋,纷纷为老鼠鸣不平,复杂的情绪着实耐人寻味,背后隐藏的逻辑其实很简单那就是“个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在互联网时代你的信息资产也同样面临“被没收”的风险,让我们回顾一下近期发生的几个重大信息安全事件。 事
根据联合国贸易发展组织(UNCTAD)统计 ,全球77%的国家(共194个国家)完成了数据数据安全和隐私立法或者已经提出法律草案。其中包括欧盟、美国、中国、俄罗斯和印度和澳大利亚、加拿大和日本等绝大数国家。随着数字化转型的不断推进与深入,数据安全与隐私问题越来越严峻,现代化的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立法已成为全球趋势。
我们所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是去年11月7日通过,并从今年6月1日也就是今天开始施行的。就该法律的获准通过及其解读,FreeBuf还曾专访过段和段律师事务所创始人刘春泉律师,主要就其对企业安全可能产生的影响做了相对深入的解读。 路透社先前发表的评论文章中援引了美国商会主席James Zimmerman的话,他认为中国的这项法律“模糊,暧昧,监管机构完全可以对其进行各种解读”;不过我们知道,《网络安全法》是中国第一部有关网络安全的基础性、“大纲性”的法律,刘春泉律师就曾说过它“仍需完善”,但至少中国
彭宏洁 腾讯研究院研究员 《互联网广告监督管理办法》制定过程中,关于用户“拒绝广告”的规定几经变化,充分体现了立法者坚持民主立法、科学立法。最初,有观点认为,应要求所有广告都提供拒绝选项;后来,公开征求意见的草案规定,“在电子邮箱、即时通讯工具等互联网私人空间”发布广告的,需提供拒绝选项;最后,《办法》仅对弹窗广告提出要求。规定广告可以拒绝或关闭,目的在于保护用户免受骚扰;而限制该制度的适用范围,为行业发展保留了业务空间。所以,这个变化过程可谓是权衡用户权益保护与行业发展促进间关系的结果。这足以说明
印度宪法赋予公民隐私权作为基本权利。这项宪法权利对印度法律有长期影响,影响着政策和司法行动。除了对公法的影响外,这一权利还推动了防止侵犯隐私权的发展。
就在不久前,一则“清华大学教授拒绝人脸识别门禁”的消息引发了热议。此前,江苏常州部分社区强制居民“刷脸进社区”也曾引发争议。近年来,随着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发展,个人信息的收集、应用更加广泛,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的任务也更加艰巨。个人信息泄露事件频现,引发了广泛的公众关注。尤其是新冠疫情期间,个人信息泄露问题不时见诸媒体,包括人脸识别在内的人体生物信息采集技术的愈发广泛的应用,更是引发了个人信息保护的担忧。
随着《数据安全法(草案)》《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国家、企业、社会团体以及个人对于数据安全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今年有望将对两部草案提请二审。
今天的互联网,有点桑感。 1、人大常委会通过加强网络信息保护决定草案 :捅你一刀,然后给你一颗糖 决定草案作出相应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为用户办理固定电话、移动终端等入网手续,或者为用户提供信息发 布服务,应当在与用户签订协议时,要求用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 其实是扩大了实名制的范围。举个例子,“微博举报反腐”是发布信息;而发布信息必须要实名制。也就是以后一定要实名制举报。 我国的法制这次也算走在了前列。当然这个草案还加强了垃圾邮件的管制和用户数据等个人隐私信息保护。捅你一刀,然后给你一颗糖。
互联网行业法律动态报告(2014年10月) 腾讯互联网与社会研究院法律研究中心 重点摘要: 2014年10月,网络治理、知识产权、竞争规则、电子商务、互联网金融、个人信息保护等领域热点频出。 【网络治理】最高法院针对网络侵权公布司法解释与典型案例;刑法修正案(九)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网信办推进网络法治;工商总局加强对广告监管;政府与企业开展大数据战略合作。 【知识产权】最高法院提出加快建立北上广知识产权法院,并公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公开
互联网法律动态报告(10月版) 腾讯互联网与社会研究院 法律研究中心 重点摘要: ●2014年10月,网络治理、知识产权、竞争规则、电子商务、互联网金融、个人信息保护等领域热点频出。 【网络治理】最高法院针对网络侵权公布司法解释与典型案例;刑法修正案(九)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网信办推进网络法治;工商总局加强广告监管;政府与企业开展大数据战略合作。 【知识产权】最高法院提出加快建立北上广知识产权法院,公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稿)
据法国《费加罗报》网站报道,美国政府于本周四宣布推出一项措施,用于防止可能威胁到国家安全的黑客攻击。这项措施具体为:政府从现在起允许一种信息交换网络的存在,并在各企业自愿的基础上,鼓励他们提供自己的信息以防黑客的网络攻击和威胁。 打击黑客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保护“重要基础设施”,例如电网、水管网,甚至是国家金融网络,并尽可能的减少发生网络攻击的可能性。美国总统奥巴马在一份声明中强调:“私营部门和政府应该携手应对黑客攻击这一共同挑战,这是一个具有代表性的措施,除此之外还会有更多的应对措施出台
腾讯研究院授权转载 网站:http://www.tisi.org/ 微信:cyberlawrc 国内互联网政策 1.“互联网+”行动计划 政策简介:2015年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互联网+”行动计划,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与现代制造业结合,促进电子商务、工业互联网和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引导互联网企业拓展国际市场。2015年6月24日,国务院发布《“互联网+”行动指导意见》,提出促进创业创新、协同制造、现代农业、智慧能源、普惠金融、公共服务、高效物流、电子商务、便捷交通、
日本总务省发布了主题为“推进与人工智能(AI)网络化相关的国际研讨”的AI网络化研讨会2017报告。这份报告是总务省信息通信政策研究所从去年10月开始召开的一系列“AI网络社会推进会议”的成果,总结了国内外最新的AI网络化动向,推出了AI开发指南,分析了AI网络化给社会和经济带来的影响,并提出了今后需要关注的课题。 研讨会制定的AI开发指南草案提出了AI开发的九大原则:合作、透明性、可控制性、人身安全、AI系统安全、隐私、伦理、用户支撑、问责制。此外,研讨会提出了数十项今后需要重点关注的课题,可大致分为四类
出于商业等目的对收集到的用户数据进行分析的行为并不新鲜,而行为互联网(Internet of Behavior,IoB)则是在这个基础上更进一步,被分析后的数据信息以其它形式出现在用户视野以影响用户的行为,形成了一种反馈机制。行为互联网是基于物联网(IoT)的,电子设备的互联产生了更多的用户操作数据,这些数据的流通让人们可以挖掘数据背后更丰富的用户心理信息,从而开拓了更为广泛的利用空间。很多人认为,2012年是行为互联网概念的开端,心理学教授Gothe Nyman在该年描述了物联网中获取的用户数据的价值;如今,用户任何联网设备都会留下痕迹,购物、购票、外卖、浏览论坛图文视频、健身运动、游戏等等,这些数据被机构收集、分析,已形成了一套自动化的生态系统,即很多互联网产品都会提醒使用者参与的“用户体验改进计划”。
英特尔草案提议,如果企业每年能够向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证明其在保护消费者的数据隐私方面做出了足够的努力,可以免遭罚款。
背景 随着社会信息化和网络化的发展,数据爆炸式增长,大数据时代已经到来。大数据已经与农业时代的人口土地、工业时代的钢铁石油一样,成为一个国家的重要战略资源,被誉为是“21世纪的钻石矿”,正日益对国家治理能力、经济运行机制、社会生活方式以及各领域的生产、流通、分配、消费活动产生重要影响。 大数据安全自身风险 风险一、大数据加大了信息泄漏风险,大数据囊括了大量的个人隐私,以及各种政府机构、公司行为的细节记录,数据集中存储增加了泄露风险。 风险二、大数据的应用是人工智能、商业智能、数学算法、自然语言理解、信息技术
背景 随着社会信息化和网络化的发展,数据爆炸式增长,大数据时代已经到来。大数据已经与农业时代的人口土地、工业时代的钢铁石油一样,成为一个国家的重要战略资源,被誉为是“21世纪的钻石矿”,正日益对国家治理能力、经济运行机制、社会生活方式以及各领域的生产、流通、分配、消费活动产生重要影响。 大数据安全自身风险 风险一、大数据加大了信息泄漏风险,大数据囊括了大量的个人隐私,以及各种政府机构、公司行为的细节记录,数据集中存储增加了泄露风险。 风险二、大数据的应用是人工智能、商业智能、数学算法、自然语言理解、信息技
在经历了来自科技行业和隐私倡导者长期的抗议和批评之后,8月3日,印度电子和信息技术国务部长Rajeev Chandrasekhar宣布,于2019年颁布的《数据保护法案》已正式撤回。 Chandrasekhar表示,这部法案的一些规定超出了数据保护范围,一些复杂性措施也增加了中小企业的合规负担,比如对跨境数据流动进行严格监管、强制要求共享部分“非个人”数据等。 据悉,印度是受数据泄露影响最严重的国家之一,而且该国的网络犯罪也有显著增加。为了扭转这一局面,莫迪政府一直在寻求强有力的法案支撑。但此次撤回的《数
第125届MPEG会议于2019年1月14日至18日在摩洛哥马拉喀什成功举行,会议成果主要包括:MPEG将基于网络的媒体处理(NBMP)的规范推广到委员会草案阶段,发布了关于3DoF+ Visual的提案征集,开始研究新的编码标准MPEG-5 EVC,基于ISOBMFF格式的规范文档和参考软件的开发进入国际标准草案阶段和第二版MPEG-21用户描述规范定稿等。本文总结自MPEG第125次会议报告。
在周六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民法典人格权编(草案)》里,正式加了一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的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领取专属 10元无门槛券
手把手带您无忧上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