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学习
活动
专区
工具
TVP
发布
精选内容/技术社群/优惠产品,尽在小程序
立即前往
您找到你想要的搜索结果了吗?
是的
没有找到

网信办《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数据处理者应当采取备份、加密、访问控制等必要措施;应当建立数据安全应急处置机制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关于数据安全管理的规定,规范网络数据处理活动,保护个人、组织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根据国务院2021年立法计划,我办会同相关部门研究起草《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shujuju@cac.gov.cn。 2、通过信函将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1号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络数据管理

02

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

国务院:《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已经2021年4月27日国务院第13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维护网络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是指公共通信和信息服务、能源、交通、水利、金融、公共服务、电子政务、国防科技工业等重要行业和领域的,以及其他一旦遭到破坏、丧失功能或者数据泄露,可能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国计民生、公共利益的重要网

03

国务院要求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应优先采购「安可产品和服务」:包括公共通信、金融、政务、能源、交通、水利、国防等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已经2021年4月27日国务院第133次常务会议通过,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第三章「运营者责任义务」第十九条明确要求:运营者应当优先采购安全可信的网络产品和服务;采购网络产品和服务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应当按照国家网络安全规定通过安全审查。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是指公共通信和信息服务、能源、交通、水利、金融、公共服务、电子政务、国防科技工业等重要行业和领域的,以及其他一旦遭到破坏、丧失功能或者数据泄露,可能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国计民生、公共利益的重要网络设施、信息系统等。

03

全网首篇 | 深入解读《医疗卫生机构网络安全管理办法》

随着高质量发展纵深推进,全国卫生健康领域迎来重要机遇期,信息化发挥着关键的支撑作用,在此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健康数据不仅是重要的生产要素,更是国家基础性战略资源,因此网络安全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在此背景下,2022年8月29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发布了《医疗卫生机构网络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开始实施。《办法》共计三十四条,分为总则、网络安全管理、数据安全管理、监督管理、管理保障五个大章节。 总的来说,《办法》是在《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网络安全法》《密码法》

02

网络安全监管体系下的合规管理工作简述

自2017年《网络安全法》正式生效以来,网络安全相关工作已属于法律的强制性规范要求。近一段时间以来,随着《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关法律,《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网络安全审查办法》等一系列的法规的出台,企业用户,特别是大型集团企业在建设和规划自己的网络安全体系的时候就更需要有一个全局性的视角来看待网络安全合规问题,既要避免疏漏引发违规风险,也要合理设计制度体系,避免由于当前网络安全法律法规之间要求表述的不同造成重复建设,给自身管理上和运营上带来不便。本文试着从政府监管、第三方检验检测和企业用户管理这三个维度进行简要分析,并给出一些在建设网络安全规划时可以参考的建议。先上图。

02
领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