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是因为以下原因之一:
- 类没有正确实例化:在创建类的实例时,需要使用类名后面跟上括号,以调用类的构造函数,并将其赋值给一个变量。例如,如果类名为
MyClass
,则正确实例化类的方法为my_obj = MyClass()
。 - 类的函数没有被正确调用:在实例化类之后,可以使用该实例调用类的函数。函数调用的方式是在实例后面加上点号,然后跟上函数名和括号。例如,如果要调用类的名为
my_function
的函数,则应该使用my_obj.my_function()
。 - 类的函数命名错误:请确保类中的函数名正确拼写,并且与类定义中的函数名一致。Python对大小写敏感,所以函数名需要完全匹配。
- 类的函数被重写或覆盖:如果您在子类中定义了与父类中相同名称的函数,则子类中的函数将覆盖父类中的函数。如果要使用父类中的函数,请使用
super()
函数来调用它。 - 类的函数存在语法错误或逻辑错误:请仔细检查类中函数的语法,确保函数中的代码没有错误。如果函数中包含逻辑错误,可以通过检查和调试代码来解决问题。
- 类的函数被条件判断或其他代码块所阻止:请确保在调用类的函数之前,没有条件判断或其他代码块阻止了函数的执行。可以通过在函数中添加打印语句或使用调试器来检查函数是否被调用。
总结起来,如果Python类基础函数不起作用,您需要确保正确实例化类,并通过正确的方法调用函数。同时,也要检查函数的命名、语法、逻辑错误以及是否被其他代码块所阻止。如果仍然遇到问题,可以进一步检查代码并使用调试工具来找出问题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