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RFC 5322,电子邮件地址是必须的,因为它定义了电子邮件的基本格式和语义。电子邮件地址由本地部分和域名部分组成,中间用@符号分隔。例如,john.doe@example.com。
在RFC 5322中,回复标题是通过"In-Reply-To"、"References"和"Message-ID"字段来实现的。这些字段用于标识和关联邮件,以便在回复和转发时保持上下文。
因此,回复标题不能没有任何实际的电子邮件地址。如果没有电子邮件地址,就无法建立邮件之间的关联,也无法正确处理回复和转发。
总之,RFC 5322要求电子邮件地址存在,以便正确处理邮件回复和转发。如果没有电子邮件地址,回复标题将无法正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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