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js中[[Prototype]]属性最常出现的地方构造函数添加“原型方法”上面了。
动态与静态CommonJS与ES6 Module最本质的区别在于前者对模块依赖的解决是“动态的”,而后者是“静态的”。在这里“动态”的含义是,模块依赖关系的建立发生在代码运行阶段;而“静态”则是模块依赖关系的建立发生在代码编译阶段。
为了学习 rollup 打包原理,我克隆了最新版(v2.26.5)的源码。然后发现打包器和我想像的不太一样,代码实在太多了,光看 d.ts 文件就看得头疼。为了看看源码到底有多少行,我写了个脚本,结果发现有 19650行,崩溃...
在这里我会从 Web 前端零基础开始,一步步学习 Web 相关的知识点,期间也会分享一些好玩的项目。现在就让我们一起进入 Web 前端学习的冒险之旅吧!
面试题是招聘公司和开发者都非常关心的话题,公司希望通过它了解开发者的真实水平和细节处理能力,而开发者希望能够最大程度地展示自己的水平(甚至超常发挥)。本文提供了众多前端开发面试题,无论是招聘方还是应聘方都值得一看!
JS的原型、原型链一直是比较难理解的内容,不少初学者甚至有一定经验的老鸟都不一定能完全说清楚,更多的"很可能"是一知半解,而这部分内容又是JS的核心内容,想要技术进阶的话肯定不能对这个概念一知半解,碰到问题靠“猜”,却不理解它的规则!
CommoneJS规定每个文件是一个模块。将一个JavaScript文件直接通过script标签引入页面中,和封装成CommonJS模块最大的不同在于:前者的顶层作用域是全局作用域,在进行变量及函数声明时会污染全局环境;而后者会形成一个属于模块自身的作用域,所有的变量及函数只有自己能访问,对外是不可见的。
虽然在js中没有类,构造函数本质上也只是一个普通函数,new关键字调用一个构造函数来创建一个新对象,也是js在努力模仿面向对象语言中类new对象的实现,这个模仿过程也对开发者造成很大误导,但不能否认的是也降低了理解的门槛,在初期快速上手阶段还是很有帮助的。
nodejs中,模块的概念很重要。所有功能都是基于模块划分的。每个模块都是JavaScript脚本,核心模块中主要是由js写成,部分是由C/C++编写,内建模块多是由C/C++编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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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JS 是面向对象编程语言还是函数式编程语言,还是存在很多困惑。确实,JS 可以两种都兼容,但这会导致一个问题,是什么呢?会导致人们会有这样的疑问:在 JS 中,所有的东西都是对象?
将一个复杂的程序按照一定的规范,封装成几个块(文件),并进行组合在一起。 这些模块,最好都做到可复用性,比如可以在多个文件中使用处理时间的模块。
requireJS(http://www.requirejs.cn/)是一个JavaScript模块加载器。它非常适合在浏览器中使用,使用RequireJS加载模块化脚本将提高代码的加载速度和质量。
这一章相对来说是部重头戏,看完之后才发现用了这么久的js,却很少有用真正OO的思想在写js代码……
在JavaScript中,每个函数 都有一个prototype属性,当一个函数被用作构造函数来创建实例时,这个函数的prototype属性值会被作为原型赋值给对象实例(也就是设置 实例的__proto__属性),也就是说,所有实例的原型引用的是函数的prototype属性。
程序设计的概念:一段程序代码中所用到的名字并不总是有效/可用的,而限定这个名字的可用性的代码范围就是这个名字的作用域。
框架设计远没有大家想的那么简单,并不是说只把功能开发完成,能用就算完事儿了,这里面还是有很多学问的。比如说,我们的框架应该给用户提供哪些构建产物?产物的模块格式如何?当用户没有以预期的方式使用框架时是否应该打印合适的警告信息从而提升更好的开发体验,让用户快速定位问题?开发版本的构建和生产版本的构建有何区别?热跟新(HMR:Hot Module Replacement)需要框架层面的支持才行,我们是否也应该考虑?再有就是当你的框架提供了多个功能,如果用户只需要其中几个功能,那么用户是否可以选择关闭其他功能从而减少资源的打包体积?所有以上这些问题我们都会在本节内容进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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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道“七连击”的前端面试题来自与Github上的一篇文章,已经火了很久。介于这道题很经典,考点还很多,所以在这里与大家分享。 格式化后的代码,看上去会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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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ES6 前, 实现模块化使用的是 RequireJS 或者 seaJS(分别是基于 AMD 规范的模块化库, 和基于 CMD 规范的模块化库),还有 CommonJS(用于NodeJS)。
解析XML文件是开发中常见的需求之一。为了以一种简单易用的方式访问XML数据,你可能不想编译一个C解析器,而是想寻找一个更方便的解决方案。那么,xml2js就是你需要的工具!xml2js是一个简单的XML到JavaScript对象转换器,支持双向转换。它使用了sax-js和xmlbuilder-js这两个工具库。
历史上,JavaScript 一直没有模块(module)体系,无法将一个大程序拆分成互相依赖的小文件,再用简单的方法拼装起来。其他语言都有这项功能,比如 Ruby 的require、Python 的import,甚至就连 CSS 都有@import,但是 JavaScript 任何这方面的支持都没有,这对开发大型的、复杂的项目形成了巨大障碍。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a3v1Pwm6jevvdNJwuaUF-g
Node是首个将异步大规模带到应用层面的平台,它从内存运行机制到API设计,都大量使用异步,它的优势在于高性能,但缺点在于异步编程的流程控制其实是有悖于自然语言的线性思维习惯的。
JS中的递归我们来看一个阶乘的代码function foo( n ){ if(n <= 1){ return 1; } return n * foo( n - 1 );}foo(5); // 120下面分析一下,代码运行过程中,执行上下文栈是怎么变化的这个代码是在全局作用域中执行的,所以在foo函数得到执行之前,上下文栈中就已经被放入了一个全局上下文。之后执行一个函数,生成一个新的执行上下文时,JS引擎都会将新的上下文push到该栈中。如果函数执行完成,JS引擎会将对应的上下文从上下文栈中弹出
因篇幅原因,将分为两篇文字总结。 内容将覆盖防抖节流(完成)、作用域(已复习)笔试题作用域、预编译(已复习)、闭包(完成)、this指向问题(完成)、new 一个对象经历了什么(完成)、深拷贝浅拷贝(完成)、js类型(完成)、js事件流事件处理程序事件委托(已完成)、隐式转换显示转换(完成)、原型链(完成)、继承(完成)、dns预获取(完成)、promise(完成)、js事件执行机制宏任务,微任务(完成)、async await(完成) js事件思维导图
变量提升 时js里一个很特殊的概念,这和js代码的 编译和执行,作用域 息息相关。
对于大多数js开发者来说,变量提升可以说是一个非常常见的问题,但是可能很多人对其不是特别的了解。所以在此,我想来讲一讲。
这几天面试上几次碰上这道经典的题目,特地从头到尾来分析一次答案,这道题的经典之处在于它综合考察了面试者的JavaScript的综合能力,包含了变量定义提升、this指针指向、运算符优先级、原型、继承、全局变量污染、对象属性及原型属性优先级等知识,此题在网上也有部分相关的解释,当然我觉得有部分解释还欠妥,不够清晰,特地重头到尾来分析一次,当然我们会把最终答案放在后面,并把此题再改高一点点难度,改进版也放在最后,方便面试官在出题的时候有个参考,更多详情可关注本文作者@Wscats
JS中的递归 我们来看一个阶乘的代码 function foo( n ){ if(n <= 1){ return 1; } return n * foo( n - 1 ); } foo(5); // 120 下面分析一下,代码运行过程中,执行上下文栈是怎么变化的 这个代码是在全局作用域中执行的,所以在foo函数得到执行之前,上下文栈中就已经被放入了一个全局上下文。之后执行一个函数,生成一个新的执行上下文时,JS引擎都会将新的上下文push到该栈中。如果函数执行完成,JS引擎会将对应的
当写过许许多多程序后,接触了那么多编程模式、设计模式、框架、语言、算法、数据结构以后,就会发现编程的本质万变不离其宗就是,操纵一坨数据。当然操纵的方式有许多,存储的方式也五花八门,但是本质不变,就是访问数据(读取以及改变)。
在 ES6 之前,社区制定了一些模块加载方案,最主要的有 CommonJS 和 AMD 两种,前者用于服务器,后者用于浏览器。CommonJS 和 AMD 模块,都只能在运行时确定这些东西。下面代码的实质是整体加载fs模块(即加载fs的所有方法),生成一个对象(_fs),然后再从这个对象上面读取 3 个方法。这种加载称为“运行时加载”。
为了保证可读性,本文采用意译而非直译,并且对源代码进行了大量修改。另外,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翻译仅用于学习。
历史上,JavaScript 一直没有模块(module)体系,无法将一个大程序拆分成互相依赖的小文件,再用简单的方法拼装起来。其他语言都有这项功能,比如 Ruby 的require、Python 的import,甚至就连 CSS 都有@import,但是 JavaScript 任何这方面的支持都没有,这对开发大型的、复杂的项目形成了巨大障碍。 在 ES6 之前,社区制定了一些模块加载方案,最主要的有 CommonJS 和 AMD 两种。前者用于服务器,后者用于浏览器。ES6 在语言标准的层面上,实现了模块功能,而且实现得相当简单,完全可以取代 CommonJS 和 AMD 规范,成为浏览器和服务器通用的模块解决方案。
以下题目,本人验证无误,查阅了相关资料,得出解析部分并做了相关总结,希望对正准备跳槽或找工作的你有帮助!
在上一篇文章中JavaScript中AMD和ES6模块的导入导出对比,偏向于理论层面,还有一些同学在微信群里或是私下里针对一些问题进行了沟通,所以有了这一篇文章,对js的导入导出进行总结和实践
这几天面试上几次碰上这道经典的题目,特地从头到尾来分析一次答案,这道题的经典之处在于它综合考察了面试者的JavaScript的综合能力,包含了变量定义提升、this指针指向、运算符优先级、原型、继承、全局变量污染、对象属性及原型属性优先级等知识,此题在网上也有部分相关的解释,当然我觉得有部分解释还欠妥,不够清晰,特地重头到尾来分析一次,当然我们会把最终答案放在后面,并把此题再改高一点点难度,改进版也放在最后,方便面试官在出题的时候有个参考。
函数对象和数组对象都属于Object对象,Object对象是一个大的范围,而后两者是一个两种特别的对象
在 js 中,this 这个上下文总是变化莫测,很多时候出现 bug 总是一头雾水,其实,只要分清楚不同的情况下如何执行就 ok 了。
为什么这么重要?因为它阐明了 Node.js 如何做到异步且具有非阻塞的 I/O,所以它基本上阐明了 Node.js 的“杀手级应用”,正是这一点使它成功了。
片段 1 和片段 2 实现的最终效果是一致的,即 y = 3 * 2 ,但是片段 1 是显示的,片段 2 是隐式的。
上面一段代码,声明第一个函数foo的时候,它就会带一个foo.prototype的属性,这个属性是一个对象属性,用new foo();构造器的方式构造一个新的对象obj。这时候这个obj的原型会指向foo的prototype属性。 对于这个foo函数的原型也会指向Object.prototype,这个Object.prototype也是有原型的,它的原型指向nu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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