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ss中的变量和注释
5.1 定义变量及使用
Sass的变量必须是$开头,后面紧跟变量名,而变量值和变量名之间就需要使用冒号(:)分隔开(就像CSS属性设置一样)。...5.2 局部变量和全局变量。
变量支持块级作用域,嵌套规则内定义的变量只能在嵌套规则内使用(局部变量),不在嵌套规则内定义的变量则可在任何地方使用(全局变量)。将局部变量转换为全局变量可以添加 !...global; // 在局部定义全局的变量。
}
.main {
width: $main-width; // 使用在内部定义的全局变量。...运算
Sass支持多种数据类型的变量,比如:
数字,1, 2, 13, 10px
字符串,有引号字符串与无引号字符串,"foo", 'bar', baz
颜色,blue, #04a3f9, rgba(255,0,0,0.5...混合指令 (Mixin Directives)
9.1 不带参数的简单Mixin
混合指令(Mixin)用于定义可重复使用的样式,可以直接把一整段Sass代码替换到某个地方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