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略高度:数据被战略性定义为新型生产要素,对经济增长的引擎作用日益凸显;《数据二十条》作为我国专门针对某一要素的第一份基础制度,对我国数据要素的发展方向起到“指南针”的作用,构建了【数据产权+数据要素交易+数据要素分配+数据要素治理】四个制度。
新业态:迈向流通和交易阶段,数据要素价值加速释放
数据要素流通:打破“数据孤岛”,推进数据价值化和资产化。
数据交易所:数据流通的“载体”,帮助市场建立信任、保障权益。
数据确权:为数据交易保驾护航,完善整合合规体系有利于行业发展。
数据要素的三大参与主体
数据资源供应方:所拥有数据资源的高价值、稀缺性、权威性、排他性,成为训练AI模型的“优质饲料”,未来数据资产化入表、数据资源变现提升利润;
数据产品制造方:优质数据资源进入市场的必经之路,连接供需双方的“桥梁”,整个数据要素流通中的终末形态;
数据资源需求方:选择产业政策力度较大且赋能提质增效的行业的企业,以及用数据投喂改进模型的企业和数据产品供应的第三方数商。
建议关注高景气行业的数据要素参与主体:
数据资源(影视传媒方向:中国出版、中国科传、中文在线、视觉中国等);
数据确权(人民网、新华网);
数据应用(小商品城、蓝色光标、创业黑马、值得买等)。
领取专属 10元无门槛券
私享最新 技术干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