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学习
活动
专区
工具
TVP
发布
精选内容/技术社群/优惠产品,尽在小程序
立即前往

浙江大码银行取50万给儿子买房被银行起诉:这不是你的钱!

在浙江省台州市,一位叫王大妈的人取出了50万人民币。但是她在隔了一天后接到了取款行的电话,告诉她取款有误,要求她将钱还回去。如果王大妈不还钱,取款行可能会起诉她。

一个70多岁的女人,听说她的孙子想要买房子,所以她决定使用自己存折上面的50多万来帮助他。当她取出这些钱的时候,她接到一个电话,告诉她这些钱不是她自己的,而是她已经去世的丈夫的钱。然而她没有立刻退回这些钱,所以银行起诉她涉嫌侵占罪。

原因是,虽然存折上的名字是她丈夫的名字,但她没有销户,仍然可以使用她丈夫的存款。她觉得很委屈,因为她认为自己和丈夫是合法夫妻,所以她可以使用他的存款。然而银行解释说他们不知道她丈夫已经去世了。

针对王大妈涉嫌侵占遗产问题,该银行和法律必须保护其他继承人的权益。如果王大妈没有证明她的老伴没有留下遗嘱,这50万就是遗产,需要经过公证和遗产分配之后才能再次取钱。既然王大妈已经涉嫌侵占罪,那么她必须按照正规流程把钱还回去,然后进行公证和遗产分配,以保护已故的人的权益。

然而,如果王大妈提供了证明,证明她和老伴儿是合法夫妻,那么老伴儿的钱就是她的钱,没有问题的。如果她可以提供遗嘱证明,那么在公证和遗产分配之后,她就可以重新取出这50万的钱。

虽然王大妈是一个农村老人,对法律不太懂,但是她也应该遵循法律程序,保护已故的人的权益。如果她不遵守法律程序,侵占遗产的话,就是违法的行为,是不能被容忍的。

至于公证费用的问题,虽然需要一笔钱,但是这笔钱是为了保证法律的严肃性和公正性,也是为了保障真正的继承人的权益。所以,王大妈也应该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去支付公证费用。毕竟,这是一件正常的事情,任何人都应该遵循。

综上所述,王大妈取出的这50万需要进行公证和遗产分配之后才能再次取出。如果她提供了证明,那就需要证明自己有权取出这笔钱。最后,我们应该尊重法律程序,保护继承人的权益,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公正性。

《储蓄管理条例的若干规定》第四十条:存款人死亡后,合法继承人为证明自己的身份和有权提取该项存款,应向储蓄所在地的公证处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储蓄机构凭此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

1、由于王大妈的老伴没有立遗嘱,根据相关法律,这笔钱确实需要继承人开取证明才能获取。所以王大妈只需要和儿子一起去做公证就行。民法典第1122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2、因为王大妈老伴存折里的50万属于个人财产,而且去世时也没有遗嘱,所以这笔钱就成了遗产。而对于这笔钱怎么分配,自然也要遵循法律规定。《民法典》第1126条,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1127条规定,遗产按照顺序继承:虽然王大妈和老伴只有一个儿子,老伴的50万遗产,王大妈和儿子都是第 一继承人,享有平等分配的权利。

3、经过双方陈述各自的理由后,又经过多方查证后,在这起事件中,王大妈和该行都存在过错。王大妈在老伴去世后,没有第一时间注销户口,取钱时也没有及时告知老伴已故的事实。而该行管理上存在漏洞,在储户本人不在场的情况下就让他人把钱取走了,工作人员不认真,疏忽大意,没调查清楚储户真实情况。

最终,经判决,王大妈必须退回自己先前取回的50万元,然后和儿子一起按着正规流程去办理公证,以及取款所需要的各种手续,最后才能取得这笔50万元的遗产。

最后虽然费尽周折取回了50万,但王大妈依然不能理解。她觉得虽然50万元是在老伴名下的存折里,但是也不代表这50万是老伴的个人财产。家里就这一个存折,存折里的钱应该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如果是共同财产,那么她去取这笔钱不是天经地义的吗?

老人去世,老伴取回其名下50万存款,被要求退回,必须另办手续证明自己是合法继承人。你对这件事有什么看法呢?

  • 发表于:
  • 原文链接https://page.om.qq.com/page/OQxkK3MOlgmeV_60JVaNYI5w0
  • 腾讯「腾讯云开发者社区」是腾讯内容开放平台帐号(企鹅号)传播渠道之一,根据《腾讯内容开放平台服务协议》转载发布内容。
  • 如有侵权,请联系 cloudcommunity@tencent.com 删除。

相关快讯

扫码

添加站长 进交流群

领取专属 10元无门槛券

私享最新 技术干货

扫码加入开发者社群
领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