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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涉事女教师开直播?“泼天的财富”别乱接|荔枝时评

文/王钟的

(作者王钟的,荔枝新闻特约评论员,媒体评论员;本文系荔枝新闻客户端、荔枝网独家约稿,转载请注明出处。)

被指“出轨男学生”的上海女教师,竟然开通直播接受打赏?该事件引发公众讨论以来,网络平台出现诸多自称当事女教师的账号,甚至有账号称“我就是要接住这泼天的财富”。据媒体报道,某网络平台上一名为“我是X老师”并使用网传涉事女教师头像的账号,已被平台封禁,禁止发布作品。

根据上海市第二中学的通报,已第一时间对涉事教师予以停职,并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如果涉事教师“出轨男学生”属实,其行为不仅有悖婚姻道德,更违背了教师的职业伦理,属于严重的师德师风失范。

不管“师生恋”被赋予了怎样的想象,其本质就是教师利用年龄、权责的优势,与学生发生不对等的扭曲关系。教育部发布的《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明确禁止教职工与学生发生恋爱关系。“师生恋”中的学生不仅处于弱势地位,更会蒙受不容低估的身心伤害,阻碍其健康成长,甚至留下终生难以抹除的心理阴影。

一些自媒体账号把“女教师”作为吸引流量的密码,属于对公序良俗和公众认知的极大冒犯。大肆卖弄网络审丑,良知何在?底线何在?

中央网信办《关于加强“自媒体”管理的通知》要求,“自媒体”发布信息不得无中生有,不得断章取义、歪曲事实,不得以拼凑剪辑、合成伪造等方式,影响信息真实性。打着“女教师”的旗号开展直播活动,可谓错上加错、假得离谱。

更何况,即便涉事女教师的行为背离教师行为准则,应当受到相关惩处,但其人格权利依然受到法律保护。冒充“女教师”开设账号并实施营利活动,侵犯了当事人的肖像权、名誉权。如果自媒体运营方以“女教师”身份欺骗他人,骗取数额较大的财物,还可能构成诈骗罪。

流量时代,一个账号获得多少订阅、取得多少点击量,已等同于实实在在的经济利益。这种网络生态环境的形成,为众多互联网创作者带来了机遇,也极大地丰富了互联网的内容生产。但是,流量变现渠道的畅通,并不意味着“唯流量论”就是真理。互联网的内容生产,始终要遵守法律和道德标准。

冒充公共事件当事人吸引关注,近年来并非个例。不久前,在网信部门通报的典型案例中,就包括“上海外卖小哥为28万彩礼加班活活累死”谣言。上海辟谣平台核查发现,相关图文系自媒体捏造虚构当事人的经历,为博眼球进行的演绎。这些仿冒身份、散布谣言的行为,不仅影响当事人正常的生活,也对社会治理和公共秩序构成负面影响。

在开放包容的网络生态中,人人都能开通账号、发布内容,与此同时,平台要尽到基本的内容审核和身份核实义务。对于公共事件当事人的发声,平台尤其要及时鉴别真伪,剔除虚假账号,防止对当事人信息的冒用,并对违反规定发布虚假信息的账号进行有力处置。

包罗万象的互联网内容传播环境,为不少网络创作者带来了创富机会。但是,“泼天的财富”不是想接就接,“泼天的流量”不是想蹭就蹭。坚守法律与道德底线,以扎实的内容创新吸引流量,理应成为平台、内容创作者一致的价值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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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原文链接https://page.om.qq.com/page/OKYb8gymv4CLb9aT8AjFY1hA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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