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试点企业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在郑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并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申报企业具有较强的数字化改造意愿和需求,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事故。截至申报日企业在“信用中国”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申报企业为符合汽车零部件及配件、新型高端装备、新型耐火材料、铝基新材料四个细分行业的中小企业,重点支持行业代表性强、数字化转型需求迫切、具备一定数字化基础、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企业。申报企业需承诺投入必要资源开展数字化改造,拟改造项目实施地在郑州市辖区范围内,须在2024年10月底前完成数字化诊断,并承诺积极配合各级工信部门工作,接受业务指导,参加宣传推广、学习交流等活动,能为同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提供典型示范。已获得中央财政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重点“小巨人”企业)和已纳入《工信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财政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的通知》中改造试点的中小企业不可申报。
据悉,申报流程包括企业申报与审核确定两个阶段。我市将实施分批梯次递减奖补,对入围的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试点企业,分别按照实际发生数字化改造费用不超过50%、40%、30%比例给予补助,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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