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局扶持自主创业补贴“等你来拿
一、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适用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个人信用记录良好且无固定工作岗位的自主创业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贷款额度:各经办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1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贷款额度可按照人均不超过10万元,总额度最高不超过60万元确定贷款规模
贷款期限:对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按2年全额贴息执行。
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
适用对象:小微企业认定标准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2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二)与新招用员工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贷款额度:各经办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根据企业实际招用人数合理确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贷款期限:各经办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财政部门按照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基础利率的50%给予贴息。贷款经担保机构和经办金融机构认可,可以展期1次,展期期限不超过1年,展期期限内贷款不贴息。
三、创业培训补贴
适用对象:贫困家庭子女、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创业三年内的小微企业主参加创业培训的。
补贴标准:每人最高不超过1200元。
补贴期限:每人每年只能享受一次创业培训补贴。
四、初次创业社会保险补贴
适用对象: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和去产能企业失业人员,初次创业取得营业执照并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后、12个月内提出申请的。
补贴标准:按其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
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五、创业补贴
适用对象: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及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初次创业取得营业执照、登记就业并持续经营6个月后,12个月内提出申请的。
补贴标准:每人5000元。
补贴期限:一次性。
六、场地租金补贴
适用对象: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初次创办的小微企业(入驻创业孵化基地或园区的除外)并登记就业,创办3年内租用经营场地和店铺的。
补贴标准:100平方米以下的每年不超过3000元,100平方米以上的每年不超过5000元。实际租金低于上述标准的,据实补贴。
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七、创业孵化基地房租物业水电费补贴
适用对象:登记失业或求职的城镇失业人员、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自主创业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多要素创业服务的创业孵化基地(含创客空间、创新工场等新型孵化模式)和入驻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创业园中的科技型小微企业。
补贴标准:具体补贴标准按邢人社办[2017]195号、宁办发〔2015〕4号执行。
补贴期限:孵化期内。
宁晋县人社局
来源:宁晋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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