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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就业落户系统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国令第716号)的要求,我中心将全面实施“互联网+留学服务”工作新模式,打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升级改造就业落户服务系统,新系统将于2019年8月19日上线试运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非北京户籍在京就业落户业务上线相关说明

1.已递交留学人员申请材料并进入审核流程的在京备案单位,仍可通过旧版系统登录并查询审核进度;已在旧版系统中预约时间递交申请材料的在京备案单位,仍可按照预约时间在中心窗口提交申请材料。自8月19日起,旧版就业落户系统将不再受理单位备案和相关申请。

2.新系统试运行期间,已过备案有效期的在京备案单位可通过旧版系统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新系统,原用户名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原组织机构代码。亦可通过新系统“忘记密码”功能,通过原经办人手机接收验证短信重置密码。

3.根据新修订的《关于在京单位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就业落户单位备案及申报接收计划的办法(试行)》的要求,在京备案单位需首先安装数字软证书,并随后通过“软证书登录”方式登录新系统,网上申请办理在京就业落户业务。获取数字软证书方式:在有效期内的在京备案单位,可通过原登记单位专办员邮箱获取数字软证书;超出有效期的在京备案单位,需首先登录新版就业落户系统,并通过系统中“申请年度备案”方式获取数字软证书。

其他说明

1.新系统接入中国政务服务平台,个人用户将通过全国统一身份实人认证;单位用户将通过法人实名认证及法人代表实人认证。

2.新系统上线试运行后,由中心开具的《就业报到证》、《落户介绍信》及《中外合作办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明信》将统一使用标准版式文档格式的电子证照,中心将不再提供纸质版本的就业报到证和落户介绍信。查询其真伪可登录留学政务服务平台进行在线查验。根据《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国令第716号),电子印章与实物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加盖电子印章的电子材料合法有效。

3.如在使用中遇到问题,可随时与我们联系咨询。

咨询邮箱:

system@cscse.edu.cn(如为系统技术问题,建议附上页面截图);

咨询电话:

010-62677925(系统技术问题)

010-62677928(数字软证书安装问题)

010-62677611(系统业务问题)

-END-

  • 发表于:
  • 原文链接https://kuaibao.qq.com/s/20190818A0FODN00?refer=cp_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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