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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给产品经理的区块链指南

——从产品角度读懂区块链

作为一个资深韭菜和前产品经理,我尝试从产品的角度说一下自己对区块链的理解,供大家参考。

1、用户场景需求

中本聪在比特币白皮书中提出了区块链这个概念,比特币是区块链的第一个应用。从“用户场景需求”的角度出发:谁,在什么场景下,需要比特币。

假设你是一个不法之徒——如果你拒绝成为不法分子,也可以想象成自己被不法分子绑架了,因为他们需要你卓越的产品技能——有一笔数额巨大的非法资产,需要藏匿起来,以避免被执法机构没收,同时也避免成为定罪的证据。为了保证不法业务的进行,在藏匿的同时还需要保持一定的可流动。那么,请提出你的解决方案。

首先,作为非法资产,合法的金融机构是无法提供服务的。那么,最直接的方案是将非法资产转换成合法资产,然后再利用合法渠道去流通使用。也就是“洗钱”。这是传统的解决方案。

第二种,像美剧《绝命毒师》中那样,把美元装进塑料桶里,然后去沙漠里挖个坑埋起来。这个方案有几个缺点。首先,附近不一定有合适的藏匿场所;其次,流通成本很高。次数多了也会增加暴露风险。

第三种,借助时髦的区块链技术,用匿名的数字货币来完成。

2015年,有过这样一则新闻。美国警方抓捕了一个用比特币交易毒品的团伙。在认罪协商制度下,为了降低刑罚,团伙成员向警方交出了违法所得:比特币。有趣的是,这些毒贩交出的比特币数量几乎都是50的倍数。

这不可能是巧合,可以推测,这些毒贩以每50个比特币为一个钱包进行存储,有人老实,交出了三个钱包,有人不老实,只交出了一个钱包。而至于他们究竟有多少个钱包,恐怕就只有自己知道了。秘钥就记在脑袋里,他不说谁也拿不走。即使被发现了也可以说忘记了,你也拿他没有办法。这是一种无法被剥夺的资产。

传统金融,必须依靠法律才能运行。法律是金融的基础。今天,依托于区块链的比特币,实现了不依托法律也可以进行的价值转移。花开两朵,各表一枝。这才是有人为之疯狂的原因。这也是很多传统金融从业者反而看不懂比特币的原因。两者基于不同的基础平台,这个平台的认知工具,无法套用到另一个平台。

除了“非法所得”这个场景之外,很多地方的“法律”还出了问题,处于“无法可依”和“有法不依”的状态,无法为传统金融提供支持。比如:战乱地区、货币政策不稳定的地区。

遵纪守法是社会正常运转的基础,也是每个人的责任和义务。但不能否认的是,法律有时也不完全是对的。马克思主义的法律观认为: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法律是有自己的诉求和倾向的。例如,40年前的中国,民营经济是违法的。今天的印度,政府说废钞就可以废钞的。

小结一下。由法律支持的金融服务,只服务于合法的交易。由区块链驱动的比特币,由于匿名性和分布式特性,首先是被非法交易所利用,因为他们无法使用传统金融的服务。此外,一些地区因为法律出了问题,无法保证正常的金融服务,人民也只能选择比特币。此外,还有一些灰色收入人群,和纯粹为了满足对冲风险需求的富人。不能否认的是,随着比特币上价格上涨,也吸引了很多投机资金的进入。

2、兑换券的自我修养

相信很多对区块链和数字货币持有成见的人,原因是被割过韭菜了。对此,要区分一下。

如果你买的是比特币,那么你大概率是赚的,有人分析过,比特币诞生的十年时间里,只有几十天时间内购买后是亏的。目前比特币价格在人民币7万左右,之前最高也就十万多。如果你只买比特币的话,极大概率是赚的。即使亏了,也没亏多少。

如果你买的是山寨币,那亏钱的概率就大了。

货币,是固定充当一般等价物的商品。货币首先是商品。而作为信用货币的纸币,不是货币,而是伪装成货币的兑换券。兑换券的评价标准,就是它的兑付性。

割韭菜,皆因以太坊而起。以太坊代币的缺陷在于代币的创造机制。比特币是挖矿分配的,而以太坊的 ERC20 代币是一次性发放完毕。这就留下了作弊空间。项目方做了一个美好的许诺,画了一个大饼,然后忽悠大家来参与。事在人为,项目的成功是需要团队付出劳动和时间去实现的。但有些项目方压根儿就没打算兑付,他的目的就是为了骗取你的投资资金,得手之后他就跑路了,或者以各种理由将项目停滞。与线下的办卡套路没有什么实质性的区别。如果你不幸买了这种没有兑付性的代币,恭喜你,成功参与了当代青年的必修课:被割韭菜。

以太坊代币模式的致命缺陷在于没有抵押物。有抵押物才有信用,没有抵押物就没有信用。

我们在做的项目叫基因币。比特币解决了“双花”问题,基因币要解决的是“双发”问题。发币之前首先要提供一个“抵押”,即你的唯一身份。人与人之间的基因是不同的,也无法更改。是天然的数字身份。这就确保了,在基因币网络内,每个人能且只能发行一款个人代币。每秒一个,总共30亿。如果有人还敢“割韭菜”,那么他在基因币网络内的信誉就破产了,他以后要么修复自己的信誉,要么自绝于人民。

等以太坊为首的无抵押信用破产之后,大家发现此路不通,必然回过头来反思,并寻找新的方向。届时,基因币或许就有机会进入主流视野。

3、区块链的产品化

区块链,在比特币白皮书中被最早提及,它的出现是为了解决双重花费(双花)的问题。之后,比特币用十年多时间证明了自己的稳定性。大家发现,这是一个独立于法律体系之外的价值交换工具。其用户群是法律体系的“溢出”——

1、有法不依的不法分子

2、无法可依的弱势群体

3、对冲风险的富有阶层

以及,后来的4、投机分子。但准确的说,投机分子不是区块链的真正用户群。一旦有了新的风潮,他们就去追新的热点了。最近不就很多人去炒鞋了嘛。除非,区块链能像股市一样,不断补充新故事。

这三个群体的需求,比特币本来都可以解决,现在却涉及到一个“真假比特币”的问题,如今的BTC已经脱离了中本聪白皮书中的“点对点的电子现金”这一目标,而转向了“数字黄金”这一定位。详见旧文《谁分叉谁就是真比特币》。那么,现在群体2“无法可依的弱势群体”已经不再是 BTC 的目标。

前不久,Facebook公布了自己的加密货币计划:Libra。Libra锚定的是一篮子法币(法定货币),兑付性完全由法币担保,这个模式设计就非常巧妙,如此一来,Libra没有负债。

Libra面向的用户群便是“2、无法可依的弱势群体”。当然,白皮书中用词比较委婉,说的是”无法享受低价金融服务的人群“。

Libra的出现引发了业内很大的讨论,首先是因为Facebook是拥有近 30 亿全球用户的古典互联网之王。还有更重要的一点是,显然扎克伯格显然是真懂区块链的。他已然认识到了区块链与法律之间的关系,用区块链可以绕过这些主权国家的法律,重新建立一个全球的价值交换网络。

与此相对的是,金融巨头JP摩根就没有看懂,搞了一个区块链来搞银行间的结算,他们对区块链的认识还停留在工具层面。用金锄头种地、金扁担挑水也就不奇怪了。也可能JP摩根也看懂了,但既得利益者的身份束缚了自己。

比特币最重要的特性是不可剥夺性。货币最重要的特性是能够兑付商品。

企业搞区块链,都会面临着中心化的问题,中心化就意味着“不可剥夺性”的丧失。还有就是与法律的冲突问题,无法解决。迅雷曾经搞过一个区块链代币,但是商城里供兑换的商品,从来都是断货状态。这就是不提供兑付,这种代币也就毫无价值。当然,还有很多投机分子,只是赶个时髦,拉一波股价。

密码学货币与法律体系的矛盾,确实难以回避。法律机器,虽然剥夺不了你的密码学货币,但可以剥夺你的人身自由。如我们上文提到的毒贩一样。

新技术也催生了新的犯罪形式,除了洗黑钱和割韭菜之外。比特币还催生了新产业:网络勒索。之前,网络勒索的赎金支付是个大问题,现在这个问题解决了。我前几天看到新闻说佳能相机都被加密勒索了。

此外,区块链也变革了很多犯罪形式,比如抢银行已经成为了古典犯罪形式,现在最时髦的的犯罪形式是黑掉数字货币交易所,或者利用交易所被黑的消息来下空单获利。

下篇,我将谈一下4、区块链用户群的细分;5、传统金融的门槛问题和6、直接交易的趋势。

作者:窦英新,基因币创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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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原文链接https://kuaibao.qq.com/s/20190902A0O8BS00?refer=cp_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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