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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结婚证”无法律效力

“电子结婚证”无法律效力

领不到实体证的传言系猜测

——民政部社会事务司负责人

回应有关“电子结婚证”传言

近日,一则题为《刚刚宣布!再见了,结婚证!》的自媒体报道刷爆了网络。该报道称:电子结婚证真的来了,结婚证将迎来一个历史性变化!电子结婚证可以用于购房贷款办理、房产过户、继承遗产、财产公证、子女入学等。而且可以随用随领,不怕忘、不会丢!并且发出“再见了,一纸婚书”的感慨。

那么,这则报道的真实性如何?今后的结婚登记证是否只有电子格式了呢?民政部社会事务司负责人在接受本报记者的采访时称,确实有几个省份开通了所谓的“电子结婚证”,但目前的这些“电子结婚证”并不属于真正意义上的婚姻登记电子证照,既不具备相应的法律效力,也不能代替实体结婚证。报道中所说的以后可能会领不到实体结婚证的说法实属无根据的猜测。

结婚还得去婚姻登记机关

问:一些省(市)开通了“电子结婚证”,是不是意味着以后结婚不用去民政局了?

答:确实有一些省(市)陆续开通了“电子结婚证”功能,目前所知,已经开通的省(市)有福建、江西、浙江、江苏、重庆等。但必须说明的是,目前的这些所谓“电子结婚证”只是以电子卡片形式展示的婚姻登记信息记录,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婚姻登记电子证照,不具备相应的法律效力,也不能代替实体证。个别媒体宣传所谓的“结婚不用去民政局,可在支付宝领取‘电子结婚证’”显然系误读。目前无论是结婚登记还是离婚登记,当事人都需要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携带相关材料到婚姻登记机关现场办理。

“电子结婚证”目前只有纪念意义

问:现在有很多地方都在使用电子文件,比如说,电子发票、电子保单等等,这些电子文件都有法律效力,为什么我们所谓的“电子结婚证”没有法律效力?

答: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委、国家电子文件管理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国家密码管理局)正式发布的《电子证照 总体技术架构》《电子证照 目录信息规范》《电子证照 元数据规范》《电子证照 标识规范》《电子证照 文件技术要求》《电子证照 共享服务接口规范》等6项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电子证照作为具有法律效力和行政效力的专业性、凭证类电子文件,日益成为市场主体和公民活动办事的主要电子凭证,是支撑政府服务运行的重要基础数据,但这些电子证照暂不提供给个人,仅供政府机关内部有条件使用。而我们所谓的“电子结婚证”是在办理完成相关婚姻登记后,已开通相关功能地区的当事人可通过支付宝等途径领取的一种附着纪念意义的电子记录,即以电子记录的形式在手机中显示的和纸质证书对应的记录。该记录仅供个人查询,不作婚姻登记证件使用,也不能完全代表当事人的婚姻状况,无法律效力,显然不属于国家机关签发的上述类型的电子证照。

“电子结婚证”不会泄露个人隐私

问:使用“电子结婚证”,个人隐私能否得到保护?

答:目前,“电子结婚证”并没有向全体公众开放,仅支持本人查询下载自己的婚姻登记电子记录。具体保护途径包括:一是通过人脸识别实名认证后,才能在支付宝(或其他APP)里查询本人在已开通相关功能地区内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的婚姻信息。二是为确保公民信息安全,在支付宝程序内,每次查看或领取“电子结婚证”,均需人脸识别和身份认证,同时对配偶信息做了脱敏处理,每次退出登录后,系统不记录相关信息,每次使用仍要进行人脸识别身份认证。三是支付宝(或其他APP)小程序中的“电子结婚证”,采用发送身份证号数据请求,返还最新一条记录的方式予以实现,支付宝(或其他APP)不保留数据。

民政部正在推动婚姻电子证照的实现

问:既然目前的“电子结婚证”只是一种无法律意义的个人纪念,那以后还会有婚姻电子证照吗?

答:会的,今年7月18日,由民政部起草的《国家政务服务平台 电子证照 结婚证》和《国家政务服务平台 电子证照 离婚证》标准已经由国务院电子政务办正式发布,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国家电子证照管理使用的要求,推动婚姻登记电子证照在国家政府服务平台的应用,为群众办事提供便利。

庆云县融媒体中心新媒体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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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原文链接https://kuaibao.qq.com/s/20190822A0MVIW00?refer=cp_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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