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相关ICD代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医疗保障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医疗保障局
2020年2月13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相关ICD代码
一、在ICD-11代码中增加紧急代码“RA01.0”,代表2019冠状病毒病。
二、在ICD-10代码中增加紧急代码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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